关于拨付洞口县农膜回收试点县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的公示
关于拨付洞口县农膜回收试点县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的公示
根据《洞口县2023年农膜回收试点县项目实施方案》(洞农字〔2023〕64 号)文件精神,拟对洞口县凤溪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农膜回收试点县项目实施主体拨付农膜回收试点县建设补助资金42.4818万元进行公示,详情见附表。公示时间2024年 7月 30日至2024年 8月 5 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洞口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739-*******.
洞口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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