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旺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贺州第三高级中学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旺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贺州第三高级中学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贺州第三高级中学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商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旺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贺州市八步区城东新区安置E地块27号六楼6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WXCG*******
项目名称:贺州第三高级中学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商采购
预算金额:355万元(一年),其中1分标168万元,2分标55万元,3分标42万元,4分标20万元,5分标30万元,6分标4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及中标折扣率计算额为准)。
最高限价:本项目以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标段 | 采购内容 | 采购供应商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年) |
1分标 | 猪肉、牛肉、光鸭、光鸡等荤菜类 | 1家 | 168 |
2分标 | 蔬菜类 | 1家 | 55 |
3分标 | 冷冻品类 | 1家 | 42 |
4分标 | 食用油 | 1家 | 20 |
5分标 | 大米主食类 | 1家 | 30 |
6分标 | 干杂货类(鸡蛋、调料、干米粉、干杂货) | 1家 | 40 |
注明:投标单位可以就以上一个标段或几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按1分标→2分标→3分标→4分标→5分标→6分标进行评定(投标人可就上述多个分标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如某投标人在前一个标段成为中标人时,其在后的标段可以参与评审,但无论等分及排名情况如何都不再推荐为中标人)。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时至2024年8月5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西旺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贺州市八步区城东新区安置E地块27号六楼602)
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提及的证件或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持原件报名后留下存档。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旺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贺州市八步区城东新区安置E地块27号六楼开标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财库〔2022〕3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扣除。
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持以下资料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竞标,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发布公告的媒介: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签: 食堂食品原材 配送供应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