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镇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南山镇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1正常南山镇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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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南山镇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备采购
标段(包)名称南山镇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备采购
性质正常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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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10-******-04-01-******

投资项目名称

南山镇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南山镇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备采购

标段(包)名称

南山镇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备采购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资金:4143.*****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建设单位为佛山市三水区正源水务有限公司,南山镇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规模为0.4万m3/d,设备安装规模为0.4万m3/d(其中预处理+深度处理+污泥脱水系统规模6000m3/d)。本次采购设备为主体工艺设备,包括格栅、水泵、搅拌器、高效沉淀池、污泥脱水系统、除臭系统及相关控制设备及在线监测仪器,服务范围包括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服务。

招标内容

项目建设单位为佛山市三水区正源水务有限公司,南山镇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规模为0.4万m3/d,设备安装规模为0.4万m3/d(其中预处理+深度处理+污泥脱水系统规模6000m3/d)。本次采购设备为主体工艺设备,包括格栅、水泵、搅拌器、高效沉淀池、污泥脱水系统、除臭系统及相关控制设备及在线监测仪器,服务范围包括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服务。

工期(交货期)

总工期:390日历天。其中包含供货期120日历天,调试期90日历天,试运行期180天。 供货期:从开工之日算起120日历天,完成项目设备供货、安装。 调试期:从满足调试条件日期开始算起90日历天,完成单机试车及联动试车,完成整体项目的调试。 试运行期:从调试完成之日起算180日历天,且连续稳定达标天数不少于90天。 若项目建设期结束后由于外界因素(如来水量不足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调试,调试期延后至

最高投标限价(元)

*******.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2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3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个。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3.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资格审查条件)。 2.3.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3.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2.3.5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 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意一方委派),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6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

投标人业绩要求: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1.投标人近 3 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量不小于0.32m3/d或合同金额不少于450万元的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业绩。 注:(1)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关键页、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业主加盖公章)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7-29 2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8-19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8-19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 10 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2 号楼)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08-19 09:30:00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佛山市三水区正源水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健力宝南路17号

招标人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757-********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38号世博大厦1908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57-********-602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

发布责任人

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交易编码:GC2024(SS)WZ0085 2、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3、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广东省、佛山市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并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 4、供货周期: 总工期:390日历天。其中包含供货期120日历天,调试期90日历天,试运行期180天。 供货期:从开工之日算起120日历天,完成项目设备供货、安装。 调试期:从满足调试条件日期开始算起90日历天,完成单机试车及联动试车,完成整体项目的调试。 试运行期:从调试完成之日起算180日历天,且连续稳定达标天数不少于90天。 若项目建设期结束后由于外界因素(如来水量不足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调试,调试期延后至满足调试条件的日期,延后期间供货设备维护保养和管理均由中标人负责。 因招标人的原因导致工期延期的(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中标人需按延误工期条款支付招标人相关违约金。总工期除不可抗力规定的天气、招标人和建设管理单位通知外,不因天气、假期(含春节)及办理建设工程各方面所需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其他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相关附件
  • 招标公告文本扫描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扩建工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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