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乡村振兴一期招商公告

泸县乡村振兴一期招商公告

四川君行正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商代理机构)受泸县经济合作促进中心(招商人)委托,拟对泸县乡村振兴(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泸县乡村振兴(一期)项目。

二、项目招商人:泸县经济合作促进中心

三、项目招商代理机构:四川君行正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简介:

按照国家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泸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商的方式确定社会投资建设运营单位。

1.项目范围:本次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范围为泸县巴蜀鱼米之乡云锦片区(含云锦镇、兆雅镇、立石镇、太伏镇、百和镇)、泸县潮河地标农产品特色片区(含潮河镇、牛滩镇、海潮镇)。

2.建设地点:泸县。

3.项目合作期:20年,其中每批次建设期不超过3年(自分期项目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

4.项目规模及内容:

(1)土地综合整治

根据《泸县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实施泸县巴蜀鱼米之乡云锦片区(含云锦镇、兆雅镇、立石镇、太伏镇、百和镇)、泸县潮河地标农产品特色片区(含潮河镇、牛滩镇、海潮镇)范围内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其中实施农用地整理约为******亩,新增耕地面积约为*****亩,整治低效园林地和未利用地约为*****亩,实施旱改水约为*****亩。整治集体建设用地及工矿约为508亩,腾退农村宅基地约为*****亩,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约为*****亩。

(2)生态修复与历史文化保护

主要包含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乡村国土绿化美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及地质灾害防治、文物本体保护修缮和环境要素整治等。

(3)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

统筹并实施农业、文旅等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导入龙头企业,完善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品牌打造、产业论证、产业运营及监测体系建设。

项目具体的实施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时序,根据专项规划及该批次实施方案报泸县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后,报有关部门所取得立项批复为准。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融资和争取奖补资金的需要,投资人可以在报请泸县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后适当扩大实施范围。

5.资金来源

本项目采取规划、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实施模式,由社会投资建设单位全额投资,通过项目建设、运营收入实现项目投资自平衡(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综合整治成本收入、产业运营收入、奖励补助收入等)。

6.指标管理及增值收益分配

招商人作为本项目法定主体,项目验收合格后,所获取的新增耕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县政府、中选人成立的项目公司、融资金融机构(若有)三方共同监管,按县政府统一部署进行使用。经县政府同意,可根据当期最新的政策法规流程进行指标流转,流转收入在支付投资人的土地综合整治成本(经审核的)后,增值收益部分县政府按不超过40%的比例对投资人予以奖补(最终以择优选定社会投资人的报价为准)。

五、申请人条件

1.资质及信誉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三证合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企业存续时间不低于2年。

(3)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相应的融资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4)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5)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中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记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提供截图);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2.申请人产业运营能力条件:

申请人须承诺具有进行乡村振兴、农业、文旅产业规划、龙头企业导入、产业基础建设与品牌打造运营的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3.其它

(1)竞商人参与投资申请评选工作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商。

六、招商文件的获取时间:

招商文件自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29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在代理机构处报名获取,招商文件售价 500.00 元,申请资格不得转让。

招商文件通过现场办理方式获取,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1)资料准备: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获取招商文件的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福华大厦1403;

(3).报名咨询: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158*****942

七、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8月12日 09:00-10:00(北京时间)

2.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3.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福华大厦1403。

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由申请人的合法代表送达指定地点,申请人 在递交申请文件时应提供本招商文件规定的合法代表参加的相关证明文件及材 料。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申请文件将不被接收,本次招商不接受邮寄或电子传输的申请文件。

八、评审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福华大厦1403。

九、公告媒介: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uxian.gov.cn)。

十、联 系 方 式:

招 商 人:泸县经济合作促进中心

通讯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办公室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830-*******

代理机构:四川君行正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福华大厦1403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8*****942

二〇二四年七月

标签: 乡村振兴 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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