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2-福建省平潭县南海乡江尾村一带房前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2-福建省平潭县南海乡江尾村一带房前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近日,我局收到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2-福建省平潭县南海乡江尾村一带房前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用海预审的申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7月30日-8月12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予反馈,联系电话:0591-********,联系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八层海域海岛处。

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2.报告书编制主体:福建省港航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版)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质灾害 综合治理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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