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华庭雨污水管道混接排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丽水华庭雨污水管道混接排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拟对丽水华庭雨污水管道混接排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丽水华庭雨污水管道混接排查项目
二、采购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小区内所有雨污水管道排查并提交检测报告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丽水华庭雨污水管道混接排查项目,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四、项目预算:44.2669万元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
2.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参与磋商;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的下属所有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不得超过两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团、总公司等与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资质、资金、业绩经验等均不得共享(分支机构除外)。
5.具有本市排水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排水设施运行维护能力证明(cctv类)。
六、本项目性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07月30日至 2024年08月0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站路360号508A室)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及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含有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期间内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失信惩戒、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依法不纳入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系统的单位应当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三年内无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承诺函)。(可选)
(4)报名期间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通过“信息打印”生成的查询报告打印件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变更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等,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供应商请自行提供股东及出资信息证明)。(可选)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代表人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在该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八、提交谈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09时30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文件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新站路360号508A室。
十、谈判(磋商)时间:2024年08月09日09时30分
十一、谈判(磋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新站路360号508A室。
十二、本次招标公告及变更事项(若有)仅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songjiang.gov.cn/”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其他网站转载、复制、其他途径发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任何信息,本单位都不予认可。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人: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站路360号
邮编:******
联系人:申
电话:02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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