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财政局2024年度重点绩效评价估及重点监控询价公告

隆昌市财政局2024年度重点绩效评价估及重点监控询价公告

隆昌市财政局拟对2024年度重点绩效评价(估)及重点监控工作采取询价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报价,并在隆昌市财政局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获取相关文件,于2024年8月2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2024年度重点绩效评价(估)及重点监控

购买服务方式

询价

预算金额(元)

******

项目内容

1.重点绩效评价。对10个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13个项目(政策)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实现本级预算类型全覆盖,本级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地方政府债券、政府采购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重点领域全覆盖。按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提出建议推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2.重点评估。在年度预算编制阶段,对财政遴选的6个重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实施必要性、方案可行性、成本经济性、目标明确性等进行评估,按要求出具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并提出建议推动绩效评估结果应用。

3.重点监控。预算执行中,对财政遴选的6个重点项目的预算资金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阶段性达成情况进行“双监控”,及时发现项目有关问题、出具监控报告并提出建议推动绩效监控结果应用。

合同履行期限

以实际签订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本项目经营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或开设、开展绩效管理、财政、财务、会计、税务、审计等专业的高校、科研机构、社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和原件须一致),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

3、若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其隶属法人应当满足上述所有资质要求,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投标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三、获取相关文件

获取时间

2024年7月30日到2024年8月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

以邮件方式发送询价相关材料

地点

隆昌市财政局3楼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地址:隆昌市滨江路3段64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4年7月30日到2024年8月1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主体将对资质(资格)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经内部程序研究讨论,择优选择1家公司负责本项目。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主体

隆昌市财政局

地址

隆昌市滨江路3段64号

项目联系人

郑洁

联系方式

083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绩效评价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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