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兰坪县金顶片区、通甸八十一片区土壤治理修复监测与效果评估技术服务项目公告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兰坪县金顶片区、通甸八十一片区土壤治理修复监测与效果评估技术服务项目公告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兰坪县金顶片区、通甸八十一片区土壤治理修复监测与效果评估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4-ZB*****)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
一、招标条件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兰坪县金顶片区、通甸八十一片区土壤治理修复监测与效果评估技术服务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124-ZB*****),已完成决策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位于怒江州兰坪县金顶镇、通甸镇,项目主要围绕兰坪县金顶镇、通甸镇丰华村委会及八十一社区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项目共分两期实施,项目总修复时限3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兰坪县金顶片区、通甸八十一片区土壤治理修复监测与效果评估技术服务
2.1项目名称: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兰坪县金顶片区、通甸八十一片区土壤治理修复监测与效果评估技术服务
2.2项目类型:服务类
2.3项目概况: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对兰坪县金顶片区、通甸八十一片区开展土壤治理修复,修复面积约为*****亩。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内容为治理修复全过程监测与效果评估。
2.6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完成提供经验收合格的服务成果至项目整体验收结束止。
计划现场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9月10日
计划现场服务完成时间:2027年12月31日(技术服务起止时间按招标人项目具体实施时间为准)
2.6 质量标准: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兰坪县金顶片区、通甸八十一片区土壤治理修复监测与效果评估技术服务
3.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备须入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控制实验室或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或入围生态环境部或农业农村部学科群重点实验室。(提供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等)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的财务状况承诺或近三年(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提供财务报表的,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六年(2018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或技术报告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以签署日期为准。
注:类似项目业绩,指合同金额大于200万元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价或土壤污染或农产品污染的检测、污染详查或农用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等类似业绩。下同。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或涉诉黑名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项目团队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正高级及以上职称(农业、作物栽培、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业)并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职称证、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项目负责人近六年(2018年1月至今)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业绩,并提供载有其姓名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验收证明书或业主证明或技术报告材料等,证明材料中须载明项目负责人姓名)
3.5.2其他技术人员要求
1)除项目负责人外,团队应配备专业完善、齐全的专业技术人员,总人数不低于4人,技术人员需持农业、生态学、环境科学、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与食物安全、食品科学、分子生物学、作物遗传育种等任一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资格证(或职称证),提供职称证、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拟派项目人员原则上不予以更换,如需更换,须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并提供承诺书。
3.6其他要求
1)廉洁承诺、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企业以往履约情况承诺书、近三年未发生仲裁、投诉承诺及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团队应于投标文件载明的保持一致,不允许更换,并提供相应的承诺。
2)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系统内无不良记录,并提供相应的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7月30日00:00至2024年08月09日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500,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15日09:3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4)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5)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
监督电话:0886-*******
招标人上级监督部门: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
监督电话:0874-*******
招标人: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金顶街道办
联系人:张寰
电话:177*****800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程韬
电 话: 151*****882
邮 箱:t_cheng@chalco.com.cn
平台客服热线:400-616-662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CA办理热线:010-********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程韬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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