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天等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项目的采购公告
天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天等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项目的采购公告
根据《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天财通字〔2021〕3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4〕66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县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和秸秆还田监测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2〕76号)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情况,现对2024年天等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项目购买第三方服务报名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农业技术推广企业前来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项目名称:2024年天等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项目。
二、项目范围:结合我县主要种植模式和代表性秸秆还田模式,布设2个秸秆还田监测点位。完成全县13个乡(镇)秸秆综合利用重点村的培训工作,每个村至少50人,全县至少培训650人;完成一次以上市级媒体宣传;树立4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牌。
三、项目预算金额:25万元
四、工期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活动。
六、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应提交如下材料:详细的报价单,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
七、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告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deng.gov.cn/上发布。
八、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地点:天等县人民政府城南办公区1栋1楼土肥站。
(三)联系人及电话:农德开0771-*******。
(四)监督部门:中共天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天等县监察委员会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71-*******。
天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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