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金七门核电项目徐圩核电项目)智慧工程 5G 网络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
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 招标编号: JD024JZR514C11506BD/HDGC-WZ-GKZB-24-1463
2.2 项目名称:(金七门核电项目徐圩核电项目)智慧工程 5G 网络项目
2.3 项目概况:随着 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飞速发展,智慧地球、
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校园等理念不断被提出、“十三五”规划期间,国家对建筑
业提出更高的要求,重点要提升信息化水平,更要加强云计算、物联网、智能化、移
动互联、BIM、大数据等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能力。
核电项目智慧工程建设应时而生,通过 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综合应用,
实时监控施工现场各个要素,实现覆盖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项目管理的全要素
智慧建造,让施工现场具备全面视频监控、数据互通互联、信息协同共享,决策科学
分析、风险智慧预控的新型监控手段,改变传统粗放的建设模式,全面向信息化、可
视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方式转变。
2.4 招标范围:招标方拟租用投标方提供的覆盖厂区的 5G 的无线专网服务,最终
实现施工区域和厂前区 5G 网络覆盖,为核电项目建设和运行提供稳定可靠的网络基
础设施,满足大带宽、低延时、广泛接入的网络传输需求,同时支持语音与数据业务,
要求实现 5G 网络用户面 UPF 设备下沉,确保数据不出园区,施工现场数据和电厂运
行数据不上公网,确保数据安全。
2.5 项目地点:金七门项目部现场、徐圩项目部现场
2.6 服务期:合同签订并发布开工令后 70 天内通过项目初验,初验完成后进入质保
期,质保期三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
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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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
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
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信部发放的 5G 商用牌照,具备 5G 网络建设、运
营和服务能力。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
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 子 版 招 标 文 件 将 在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
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
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
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
参与的项目((金七门核电项目徐圩核电项目)智慧工程 5G 网络采购项目),按照《中
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
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 发售时间:2024 年 7 月 29 日 19:00 — 2024 年 8 月 5 日 17 :00 (北京时
间)。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
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 年 8 月 23 日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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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7.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7.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8.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 其他说明
9.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
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
平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
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
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
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0.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
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7 号
邮 编:100840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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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核建大厦 1 层。
联系人:吕雪
电话:010-80939765、18311276536(工作日请打座机)
电子邮件:lvxue@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
的项目]-[在线异议] 提交异议 (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仅接受对资格条件
及评标办法等异议。
电话:/
电子邮件:/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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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