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圆中国梦”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建设包一招标公告

“共圆中国梦”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建设包一招标公告



于田县“共圆中国梦”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包一)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于田县“共圆中国梦”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包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CGD-CS-2024-89号

项目名称:于田县“共圆中国梦”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包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于田县“共圆中国梦”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包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1、拓展打造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对展厅一和展厅二进行装修,其中展厅一建筑面积为 876.00 平方米,包括顶棚工程、墙面工程、地面工程、展柜工程和电气工程;展厅二建筑面积为 422.19 平方米,包括顶棚工程、墙面工程、地面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2、室外配套设施工程:地面硬化 3949.98 ㎡、路缘石 581.83m、木铺装 16.96㎡’、园林绿化面积 2837.21 ㎡、围墙 364m; 国旗台一座、大门一座、成品文化桌及成品耐候钢坐凳3个、纪念台及文化牌一座、金属坐凳3个、文化石坐凳7个、防腐木坐凳3 个、景墙 9.3m、景观照明、异形花池及方形花池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独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周期不满一年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需提供近三个月 (2024年4-6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3个月(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4-6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缴纳社保的完税证明不是完税证明)或报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无欠税证明);
(4)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提供社会保障局近三个月内(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4-6月)法人或委托人在本公司缴纳社保明细(含银行划款凭证)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6个月以内的公司可不提供);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应登录新疆工程建 设 云(http//jsy.xjjs.gov.cn/dataservice/inde x)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00元;开户名称: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于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丝路信用社,账号:882*****201**********;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8月12日11:00时前(北京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付款用途中标明项目名称、用途。投标保证金以进账时间为准,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到指定账户,按否决投标处理。开标结束后投标企业将开户许可证扫描件递交至代理公司邮箱**********@qq.com。
2、电子保函使用方法:1、登录新疆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电子保函”直接进入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申请页,点击【立即申请】2、依次完善页面显示的投保人信息(供应商信息),确认您要投保的项目信息,在投标项目选择页面选择您需要投保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名称或项目保函进行搜索),选择投保项目后填写被保险人信息及投保内容。服务热线:400-*******
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请各投标企业充分考虑当前营商环境情况,选择切实可行的方式缴纳。
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5、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7、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 客户服务热线 ***** 进行咨询;
8、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电脑,电脑 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 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9、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 ”—“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 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于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于田县喀日曼路3号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肖尔巴格乡库木巴格村1098号

联系方式:0903-*******/180*****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思

电 话:0903-*******/180*****6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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