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园林管理局采购道路绿地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园林管理局采购道路绿地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园林管理局委托,对道路绿地和景观带养护管理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6】223号

2.招标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标准

预算金额

1

道路绿地和景观带养护管理

详见招标需求

详见招标需求

2979056元

……

……

……

注:本项目不分标包,不得将本标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评标与定标以标包为单位。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3 其他特定条件:

3.3.1投标人须具有叁级(含叁级)以上园林绿化资质;

3.3.2投标人须提供一份叁级以上(含叁级)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兼任);

3.3.3投标人在驻马店市区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外地供应商中标后须在驻马店市成立分支机构),并提供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

3.3.4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承诺书。

4.领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4.1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 12:00时 ,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

4.2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室。

4.3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免费领取招标文件(可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4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电话:0396- 2609258

5.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55000元。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转账时必须按下面提供的开户名的全称填写,否则,造成误转或退回的责任自负。),然后持银行转账凭证到驻马店市财政局一楼东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查询到帐后,投标人应再持到账凭证到驻马店市文明路 1388 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 室开具收据,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代理机构开户名: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

帐 号:501011904824012999424

行 号:313511001019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9月8日上午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9月8日上午9:30时在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15836778870

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396-2609223

地址:

10.质疑咨询电话:王女士:0396-2609221 徐先生:18790359166

刘女士:15836629515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第二章 招标需求

项目名称:道路绿地和景观带养护管理

项目介绍:本次招标为驻马店市园林管理局绿地养护项目,工程量清单为现有苗木及其它配套工程,苗木均为栽植一年以上苗木。

一、技术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功能、性能及技术指标

1

练江河中段南侧景观改造

181413.7㎡

(绿化部分面积144150.2㎡,硬化部分面积37263.5㎡)

功能

要求

必要功能:绿地养护(卫生、杂草清除、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修剪等日常养护),景观照明、雕塑、小品等设施维护

辅助功能:(安全、日常巡查,防止绿化苗木、设施被盗、被破坏等)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

练江河中段(白桥路—天中山大道)南侧景观改造苗木清单

序号

名称

验收规格

(CM)

验收数量

(株)

1

雪松

原生苗,高550--600,冠型丰满匀称,

全冠种植

126

2

黑松

胸径8-10,造型优美,全冠种植

22

3

龙柏

高250--300,冠型丰满匀称,全冠种植

33

4

桧柏

高250--300,冠型丰满匀称,全冠种植

121

5

白皮松

地径8--10,高350,冠径不小于2米,

全冠种植

72

6

水杉

胸径12--15,直生型,分枝均匀,

全冠种植

123

7

广玉兰

胸径10-12,干高不小于2.8米,

全冠种植

114

8

香樟

胸径11--13,干高不小于2.5米,

全冠种植

219

9

大叶女贞

胸径8-10,干高不小于2.5米,全冠种植

51

10

银杏

胸径13--15,直生型,分枝均匀,

全冠种植

162

11

杂种马褂木

胸径12--14,干高不小于2.5米,

留2级分枝

246

12

国槐

胸径10--12,干高不小于2.8米

43

13

旱柳

胸径13--15,干高不小于2.8米

11

14

馒头柳

胸径8-10,干高不小于2.5米

85

15

垂柳

胸径13--15,干高不小于2.8米

667

16

枫杨

胸径10-12,干高不小于2.5米

80

17

合欢

胸径13-15,直生型,分枝均匀,

留2级分枝

69

18

法桐

胸径15-18,干高不小于2.8米

130

19

黄山栾

胸径10--12,干高不小于2.8米

210

20

重阳木

胸径10-12,干高不小于2.5米,

留2级分枝

29

21

火炬树

胸径10-12,干高不小于2.5米,

留2级分枝

51

22

玉兰

胸径10-12,干高不小于2.8米,

留2级分枝

46

23

紫玉兰

胸径10-12,干高不小于2.8米,

留2级分枝

21

24

二乔玉兰

胸径10-12,干高不小于2.8米,

留2级分枝

18

25

望春玉兰

胸径10-12,干高不小于2.8米,

留2级分枝

12

26

棕榈

棕高100-180

56

27

山楂

胸径8-10,干高2米,全冠种植

43

28

刺槐

胸径13-15,干高不小于2.8米

70

29

枇杷

胸径6-8,3个以上主分支,全冠

10

30

金银木

地径4-6,5分枝,高2.5米,冠丰满

65

31

天目琼花

地径7-9,冠径1.5米以上,全冠种植

82

32

丝棉木

胸径10--12,干高不小于2.5米,

留2级分枝

143

33

五角枫

胸径13--15,干高不小于2.5米,

留2级分枝

42

34

朴树

胸径15--18,干高不小于2.8米

50

35

石楠

胸径6--8,3个以上主分枝,冠径2米,

冠丰满

549

36

八月桂

地径8--10,全冠,冠径不小于2米

103

37

紫叶李

地径8--10,冠径2米匀称,高3--4米

80

38

日本晚樱

地径10-12,留2级分枝

199

39

紫薇

地径4--6,全冠,高1.5--2米,

花色玫瑰红

1152

40

石榴

地径7--9,高2米,全冠种植

77

41

木槿

地径6--8,冠好,全冠种植

231

42

紫荆

地径6--8,冠丰满,截枝后高2.5米

512

43

碧桃

地径9-11,留4级分枝

99

44

丁香

地径7-9,高2米,全冠种植

80

45

垂丝海棠

地径8-10,干高0.8米

312

46

凤尾兰

冠径100--150

71

47

海桐球

冠径150--180,冠体丰满匀称

283

48

枸骨球

冠径130--150,冠体丰满匀称

212

49

火棘球

冠径130--150,冠体丰满匀称

600

50

黄刺玫

地径6-8,冠径2米

47

51

红枫

地径7-9.杆高1.8米,造型优美,

全冠种植

54

52

夹竹桃

冠径不小于150,

高不小于200

172

53

法国冬青

地径6--8,冠径1米以上,

冠丰满

421

54

龙爪槐

未拆迁

0

55

柿树

未拆迁

0

56

柽柳

未拆迁

0

57

油松

未拆迁

0

58

爬山虎

未拆迁

0

59

大叶黄杨

36株/平方,修平高60,

3分枝以上

282㎡

60

南天竹

25株/平方,高60--100

877㎡

61

沙地柏

6株/平方,主分枝长60,

2分枝以上

40㎡

62

洒金柏

25株/平方,修平高50,

冠径30以上

843㎡

63

小龙柏

25株/平方,修平高50,

冠径30以上

370㎡

64

华北珍珠梅

11株/平方,高60

1355㎡

65

粉花绣线菊

16株/平方,丛径50,

3分枝以上

1145㎡

66

榆叶梅

8株/平方,丛径80,

3分枝以上

790㎡

67

连翘

36株/平方,修平高60,

3分枝以上

4284㎡

68

迎春

49株/平方,高90

6231㎡

69

郁李

9株/平方,丛径45

440㎡

70

红花继木

49株/平方,修平高60,

4分枝以上

2462㎡

71

红王子锦带

16株/平方,修平高80,

3分枝以上

1503㎡

72

雀舌黄杨

36株/平方,修平高40,

3分枝以上

305㎡

73

金叶女贞

49株/平方,修平高40,

3分枝以上

2965㎡

74

紫穗槐

16株/平方,修平高60

4968㎡

75

美人蕉

24株/平方,一年生全株

442㎡

76

早园竹

12墩/平方,竹径1.5,

每墩1--2株

642㎡

77

萱草

49株/平方,一年生全株根

1828㎡

78

石竹

49株/平方,一年生全株根

347㎡

79

鸢尾

50株/平方,一年生全株根

1928㎡

80

二月兰

50株/平方

130㎡

81

玉簪

50株/平方

1571㎡

82

阔叶麦冬

49/平方,一年生全株根

1179㎡

83

花叶芦竹

9株/平方,高2米

1449㎡

84

丰花月季

36株/平方,修平高60,

3分枝以上

771㎡

85

狼尾草

1200㎡

86

银边芒

60㎡

87

黄槽竹

12墩/平方,竹径1.5,每墩1--2株

224㎡

88

马尼拉

一年生满铺

104000㎡

练江河南岸(天中山—白桥路)滨河绿地景观改造

工程市政部分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mm)

数量

1

花岗岩铺装

13306.4㎡

2

灰色荷兰砖铺装

8708.6㎡

3

红棕色荷兰砖铺装

1842.4㎡

4

青石碎拼

1778㎡

5

卵石

4285.6㎡

6

道牙

12068m

7

柏油路面

7500㎡

8

单臂金属柱灯

6米 LED60W

282

9

庭院灯

3.5米 26w荧光灯

750

10

投光灯

NG400W

16

11

装饰灯带

LED

850米

12

太阳能庭院灯

3.5米 20W

3

13

变压器

50KVA

2

100KVA

1

14

电缆

JYLV22-10K3*12

7200

VV-1K-4*16

18000

VV22-1K-3*6

18300

BVV-500-2*2.5

610

RVV-500-2*2.5

4700

次要技术指标:

2

文明路北段

5276㎡(绿化面积3062㎡

硬化面积2214㎡)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养护(卫生、杂草清除、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修剪等日常养护),景观照明、雕塑、小品等设施维护

辅助功能:(安全、日常巡查,防止绿化苗木、设施被盗、被破坏等)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

文明大道北段(香水湾门前)

名称

验收规格

验收数量

(株)

1

大广玉兰

胸径22-25㎝,分枝点3-3.5m,3-5个分枝,全冠

7

2

实生银杏

胸径22-25㎝,分枝点3-3.5m,3-5个分枝,全冠

12

3

香樟

胸径18-20㎝,分枝点2.8-3m,3-5个分枝,全冠

11

4

三角枫

胸径28-30㎝,干高3.5-4m,全冠

14

5

八月桂

胸径6-7㎝,分枝点1.5m,3-5个分枝,冠幅1.5-1.8m

63

6

红叶李

地径6-7㎝,分枝点1.5m,3-5个分枝,株高1.8-2m

64

7

小叶女贞造型

云片状,3-5层,株高1.8-2m,冠幅1.5-1.8m

49

8

窄叶十大功劳

冠径20-25㎝,高30-35㎝,25株/㎡

145㎡

9

小龙柏

冠径20-25㎝,高20-25㎝,25株/㎡

443㎡

10

金边黄杨

冠径20-25㎝,高35-40㎝,22株/㎡

157㎡

11

红叶石楠

冠径20-25㎝,高20-25㎝,23株/㎡,双面红

361㎡

12

法国冬青

株高1.8m, 15株/㎡

525株

13

麦冬

948㎡

文明大道北段(房管局门前)

名称

验收规格

验收数量

(株)

1

香樟

胸径8㎝,分枝点2.8-3m,3-5个分枝

9

2

大叶女贞

胸径7㎝,分枝点2.8-3m,3-5个分枝,全冠

11

3

桂花

独干,冠径1.5-1.8m,全冠

43

4

广玉兰

胸径8㎝,分枝点2.5-3m,3-5个分枝,全冠

10

5

七叶树

胸径7-8㎝,分枝点2.2-2.5m,3-5个分枝,全冠

15

6

木槿

地径6-7㎝,分枝点0.6m,株高1.2-1.8m,花色红花

16

7

红叶李

地径6-7㎝,分枝点1.2m,株高1.8-2m,分枝点1-1.2m,3-5个分枝

32

8

大叶黄杨球

冠径1-1.2m,冠型饱满,基部不脱叶

20

9

小叶女贞造型

云片状,3-5层,株高1.8-2m

5

10

草坪(午夜极品)

播种

1008㎡

文明大道北段人行道外侧带状绿地绿化及配套验收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

验收数量

(㎡)

1

广场

600×500×30芝麻黑花岗岩火烧板

178

600×500×30济南青花岗岩火烧板

183

600×500×30芝麻白花岗岩火烧板

1032

黑色卵石满铺

294

600×500×30花岗岩机刨板

391.7

2

园路

200×100×60灰色荷兰砖

97.5

200厚水泥路面

27.3

卵石路面

10.5

3

园路广场道牙

600×200×60花岗岩道牙

224m

500×200×100花岗岩道牙

188.9m

4

树池围牙

500×200×100花岗岩道牙

38.4m

4

圆形节点

50厚芝麻白花岗岩抛光板压顶、20厚黄锈石花岗岩荔枝面贴面(详见施竣工图)

1处

5

围树坐凳

400×80×40厚塑木凳面、500×400×200芝麻灰花岗岩石墩

4套

6

坐凳

6000×600,樟木条凳面、芝麻白花岗岩石墩(表面抛光)

7套

次要技术指标:

3

驿城大道

26100㎡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养护(卫生、杂草清除、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修剪等日常养护),景观照明、雕塑、小品等设施维护

辅助功能:(安全、日常巡查,防止绿化苗木、设施被盗、被破坏等)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

驿城大道(开源大道-纬三东路、纬八东路-关石公路)苗木清单

序号

名称

验收规格

验收数量

(株)

开源大道-纬三东路

1

香樟

胸径15cm,分枝点高2.8-3m,留主枝,主枝长1.5m

490

2

银杏

胸径15cm,分支点2.8-3m,5分支以上

8

3

大叶黄杨球

冠径1-1.2m,高1-1.2m

605

4

八月桂

独干,分枝点高0.8-1m,冠径2m

306

5

巨紫荆

胸径8cm,分枝点高2.6-2.8m

477

6

垂丝海棠

地径6cm,3-5个分枝,分枝点高0.8m

540

7

小龙柏

冠径20-25cm,高20-25cm,25株/㎡

2711㎡

8

红叶石楠

冠径20-25cm,高20-25cm,33株/㎡

5336㎡

9

金边黄杨

冠径20-25cm,高20-25cm,25株/㎡

5009㎡

10

小叶女贞

冠径20-25cm,高20-25cm,25株/㎡

1103㎡

11

红帽子月季

二年生,花色大红,30株/㎡

3259㎡

12

道牙

1000*250*280

9438m

纬八东路-关石公路

1

香樟

胸径15cm,分枝点高2.8-3m,留主枝,主枝长1.5m

247

2

大叶黄杨球

冠径1-1.2m,高1-1.2m

247

3

八月桂

独干,分枝点高0.8-1m,冠径2m

147

4

巨紫荆

胸径8cm,分枝点高2.6-2.8m

244

5

垂丝海棠

地径6cm,3-5个分枝,分枝点高0.8m

314

6

小龙柏

冠径20-25cm,高20-25cm,25株/㎡

1474㎡

7

红叶石楠

冠径20-25cm,高20-25cm,34株/㎡

2947㎡

8

金边黄杨

冠径20-25cm,高20-25cm,25株/㎡

2097㎡

9

小叶女贞

冠径20-25cm,高20-25cm,25株/㎡

667㎡

10

红帽子月季

二年生,花色大红,27株/㎡

1498㎡

11

道牙

1000*250*280

5088m

次要技术指标:

质量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等

验收条件及标准

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方法及方案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

二、商务要求

质保期

养护期为24个月

售后技术服务

要求

附件一 绿地养护管理技术标准参数

序号

项 目

主要管理指标

备注

10001

硬化地保洁

花岗岩地面

全天保洁,特殊检查时,硬化地面进行冲洗,每年10次(含雕塑基础部分)

10002

沥青路面

10003

吸水砖地面

10004

卵石地面

10005

毛石、条石地面

含道牙汀步

10006

水泥压模地面

10007

防腐木地面

10008

绿化地保洁

草坪

每周清扫1次,全天保洁

含树木、草坪修剪残留垃圾

10009

地被植物

地被植物含迎春、鸢尾等;模纹植物含小叶女贞等。保洁含修剪残留垃圾运输

10010

模纹植物

10011

乔木

10012

灌木

10013

附属设施保洁

花岗岩座凳

每周对设施擦洗1次

10014

防腐木坐凳

10015

抬高式花坛

10016

灯具

10017

雕塑清洗

含生活、生产垃圾

每年清洗2次

20001

浇水

灌木

每年不少于6次,树穴浇水,冬、春各1次,4--10月每2月1-2次

20002

大树

20003

地被植物

20004

绿篱、模纹植物

每年6-10次

含迎春、鸢尾等。

20005

草坪

冬、春各1次,4--10每月1次

20006

乔木

每年4-6次

冬、春各1-2次,4--10月2-8次

20007

病虫害防治

灌木

每年预防防治16-20次,确保无病虫害发生。

20008

大树

20009

地被植物

20010

绿篱、模纹植物

含迎春、鸢尾、小叶女贞等。

20011

月季

20012

草花

20013

草坪

20014

乔木

20015

施肥

灌木

每年2次。春季乔木、花灌木施堆肥2公斤/株,绿地在草坪返青前施复合肥每亩30公斤,晚秋施磷钾为主的复合肥,每亩10公斤。

20016

大树

20017

地被植物

20018

绿篱、模纹植物

含迎春、鸢尾、小叶女贞等。

20019

草坪

20020

乔木

20021

修剪、抹芽

灌木

冬季整形修剪1次,春季花后修剪或抹芽1次。

20022

大树

20023

地被植物

20024

绿篱、模纹植物

花后修剪三次,月季越冬前重剪一次,树坑、月季地无杂草。

含迎春、鸢尾、小叶女贞等。

20025

月季

每年4-6次

入冬前1次,4--10月2-4次

20026

草坪

及时清理残花

20027

花灌木地

每年15次

入冬前1次,4--10月各2次

20028

除草、松土

绿化苗木

每年10次,冬季1次深翻。

含树坑、落叶林下地。

20029

苗木补植

随时令补植

20030

涂白

行道树

每年涂白2次

按指定时间

30001

附属设施

花岗岩座凳

随坏随修,保证正常使用,防腐木设施每年防腐处理1次

30002

亭廊

30003

防腐木坐凳

30004

抬高式花坛

30005

围树椅

30006

道路广场

沥青路面

随坏随修,保证正常使用,防腐木地面和栏杆每年防腐处理1次.

30007

吸水砖地面

30008

卵石地面

30009

毛石、条石地面

30010

水泥压模地面

30011

防腐木地面

30012

建筑、小品

景墙墙体粉刷

每年一次粉刷或刷漆

施工单位进场后进行粉刷1次

30013

亭子

30014

园桥

30015

给水设施

喷头

随坏随修,保证正常使用,主要部位每年除锈、防腐1次。

含水电费、维修、更换、设施维护、人工等全部费用

30016

接水水头

30017

阀门

30018

供电及照明设施

灯具

随坏随修,保证正常使用,灯具每年进行1次除锈、喷漆.

30019

电缆

30020

控制系统

附件二 办公设备要求

中标单位应满足以下要求(不能满足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1、办公场所:在驻马店市区内设有固定的正式办公场所。

2、机械设备:打药车1台;10吨的浇水车每10万平方米1台;绿篱修剪机每1万平方米1台;草坪修剪机每2万平方米1台;垃圾清运车一辆。

3、管理人员:成立专门的养护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1名,技术人员2名(至少1名)。

4、公司制度:公司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制度制作手册或上墙)。

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

地点:驻马店

付款方式

按照《河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试行)、附件3《驻马店市绿地监管考评办法》、附件4《驻马店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附件5《驻马店市城市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处罚标准》进行考核,根据管理质量及综合考评得分情况,于第二个季度初结算第一个季度养护经费,依次类推,管理期满后全部付清。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1、投标单位履约保证金要求承诺:在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必须向采购方足额交纳中标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验收合格后凭有效票据原件无息退还),若中标单位出现违约情况,将从履约保证金中划支。划拨后,中标单位应在7日内依照本合同数额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向财政部门申请批准,依法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承诺: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投标时,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问题作出以下承诺:

(1)投标单位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如实反映其以前所承建工程中工资支付的情况,需特别注明截止竞标之日止,是否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2)投标单位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承诺:在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必须向采购方缴纳2%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合同期满验收合格后凭有效票据原件无息退还)。一旦其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如果工资保障金不够支付,再从履约保证金中划支。

3、中标养护单位要按时完成采购方提出的各项应急任务。

4、中标养护单位应在养护当月第一天上报该项目的详细养护组织设计表及报价表;季度末申请批复上报该季度的养护经费报表。

三、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

一、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条件。

2 、投标人须具有叁级(含叁级)以上园林绿化资质;保证在经营期限内该资质合法有效,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绿地养护合同的要求进行养护,认真履行投标承诺。

3、投标人须提供一份叁级以上(含叁级)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兼任);

4、投标人在驻马店市区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外地供应商中标后须在驻马店市成立分支机构),并提供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

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河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试行)、附件3《驻马店市绿地监管考评办法》、附件4《驻马店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附件5《驻马店市城市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处罚标准》等附件,中标人欲严格按照以上附件要求履行义务,否则,无条件接受处罚。

6、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承诺书原件。

7、本项目不分标包,投标人不得将本标内容拆开,并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要求:

1、参加投标的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不得随意增加、减少、更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包含所有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材料费(打药、施肥、浇水等)、人工费、园林小品的养护、税金等其他全部费用,并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分别进行报价。

2、投标人自行现场勘查,如缺少现场勘查而造成的漏报部分,视为已包含在现有报价中,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根据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市建设各行业编制定员试行标准》【(85)城老字第5号】以及管理标准要求的浇水、施肥、打药费用,结合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等,高于采购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的,由投标人对报价向评标委员会作出合理解释,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4、每万平方米不少于3人(不包含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本次招标养护面积为212789.7平方米。

5、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不得相互兼职。技术人员为中级职称以上。

6、投标方在中标后,项目经理证交与甲方管理,合同期满后归还于乙方。

7、为保证抗旱需要,要求投标方在投标书中明确合理的水车数量或合理的打井数量(明确口径及井深),中标后待查。

附件3驻马店市绿地监管考评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养护单位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挖掘管理潜能,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经驻马店市园林管理局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各养护单位

二、考评依据:依据附件4《驻马店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和附件5《驻马店市城市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奖罚标准》。

三、考评人员组成:市绿化处成立督查组对各养护单位实施督查、巡查和考评。

四、养护内容:管辖范围内所有绿化苗木、绿地、草坪、园路广场基础设施、水电、景观照明、园林建筑及其小品等。

五、养护期限:2年。

六、养护考评办法:

绿化处对各养护单位的绿化管理情况实行日巡查、月评比、季总结的考评方式,对养护单位的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按考核结果兑现养护费用。具体方案如下:

(1)日巡查 由绿化处督查科对养护单位进行全方位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负责整改落实。检查标准参考附件5,若违反附件5 的有关规定,由督查科报绿化处审批后进行处罚。

(2)月评比 由绿化处抽取专业技术人员成立评委库,每月随机抽取评委组成检查组,每月对养护单位进行全方位检查,检查标准详情参考附件4。设月考核总得分为100分, 95分(不含95分)以上每高1分奖励2000元;90分(含)—95分(含)不奖不罚;低于90分(不含90分),每下降1分扣除当月养护金额的1%;低于80分(不含)为不合格,扣除当月养护经费的50%。处罚各养护公司的款项全部用于奖励年度考核优秀的单位以及个人。

(3)季总结 由绿化处牵头,督查科、技术科及养护单位负责人组成检查组,每一个季度对各养护单位进行检查、投票,结合日常巡查、月评比情况进行汇总,全方位通报各养护单位季度综合排名,选出前三名和最后三名。评比出的前三名各奖励管养经费分别为5000、3000元、2000元,后三名分别罚款5000、3000、2000元,最后一名的养护公司给于黄牌警告,考核情况在绿化处会议上进行通报。

(4)凡是责任区管理不到位的,受到“六城联创”等市级检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的,每发生一次罚款5000元,并列入全年考核内容,按一次通报批评处理。

(5)实行有偿整改

对于督察中发现的未按照要求标准和时限及时整改的问题,特别是市民多次反映的热点问题、市长热线批转的问题、网络问政转办的或较为集中的问题、新闻媒体曝光或重大活动期间未整改的问题,实行有偿整改的办法,由绿化处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整改费用从管养经费中按实际发生额的3倍扣除。

(6)关于垃圾问题的处罚规定

绿化养护公司管辖内的垃圾未及时清运,但已被通报的,对相应的责任公司罚款5000元;绿化养护公司管辖边界处责任主体不明的垃圾,相关公司未及时向绿化处汇报的,对相应的责任公司罚款2000元。

(7)关于人员不在岗的处罚规定

公司养护人员不在岗的,每缺一人次对其公司罚款500元;公司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在岗的,每人次对其所在公司罚款1000元。

(8)处罚结果的确认与异议处理办法

对日常检查中发出的处罚通知单,由养护单位代表到现场签字确认,如养护单位代表不到现场或到现场拒不签字的,可由两名以上(含2名)督查人员签字确认,并留存现场影像资料,作为处罚依据。处罚通知报绿化处审批后,作出处罚决定,下发被罚单位。如养护单位对处罚结果有异议的,应于1个工作日内向绿化处提出复议,否则,处罚结果视为有效。

七、其他管理

1、所有管理路段应加强巡查,如发现损坏、丢失苗木及时告知市绿化处和监察大队,如果发现苗木已损坏或正在施工而养护公司未发现告知的,根据损坏面积大小,绿篱每平方交违约金1000元,草坪每平方200元,行道树及球类每株1000-10000元。

2、对养护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的处罚

养护公司所提供的证件(包括工程师资格证、项目经理证)必须与投标文件所申报的人员一致,并且确保证件真实,经审查,出现造假现象的,每发现一个对养护单位罚款3000元。

3、园林局或绿化处所组织的会议务必按时参加,如有迟到或缺席,迟到一次交违约金500元,缺席一次1000元。

4、所有违约金必须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上缴,如有推迟,每延迟一天加罚总违约金的1%。

5、在合同执行期间,养护企业不按国家规范标准管理,达到不良行为记录计分条件的,第一次提出警告,警告后仍不整改的,根据《河南省工程建设与建筑业不良行为记录和生产管理办法》,对养护企业及个人记不良行为记录。

附件4

驻马店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

一、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

1、绿地和卫生区内无杂物、赃物,清洁卫生得15分,如发现杂物、赃物一处扣0.5分,直到扣完为止(15分)。

2、绿地内土壤疏松、土地平整得5分,土壤有一处板结或不平整扣0.2分,直到扣完为止;无明显杂草或混杂植物得5分,发现一处明显杂草或混杂植物扣0.2分,直到扣完为止。(10分)

3、绿地内植物修剪及时,形状良好,无干枯枝、劈裂枝、丛生枝,无残花败絮,无缺株、死株得5分,发现一处不合格者扣0.5分,直到扣完为止。发现植物死株、缺株,由绿化科组织补栽,费用由该绿地管理者承担,费用标准按正常费用收取外,另加两倍罚款。(5分)

4、绿篱修剪高度一致,三面平整;球类植物大小一致、圆滑美观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直到扣完为止。(5分)

5、草坪无明显斑秃,修剪及时,边线整齐,色泽、密实度一致,长势良好得5分,否者,酌情扣分,直到扣完为止。发现草坪斑秃、缺株,由绿化科组织补栽,费用由该绿地管理者承担,费用标准按正常费用收取外,另加两倍罚款。(5分)

6、浇水及时,适时施肥(每年不少于二次,每亩施腐熟有机肥不少于100斤),无干旱、积水,植物生长良好,应得10分;发现植物有明显干旱一处扣2分,积水一处扣0.5分,植物生长不良一处扣0.5分,直到扣完为止。如不能及时浇水施肥报由绿化科组织对该绿地浇水,费用由该绿地管理者承担,费用标准按正常费用收取外,另加两倍罚,如不按要求施肥,则按500元/次、亩进行处罚。(10分)

7、加强病虫预测预报,植物上无明显病虫或病虫危害症状,不影响植物观赏得10分,发现明显病虫或危害症状一处扣1分,其它酌情扣分,直到扣完为止。同时由绿化科组织对该绿地打药,费用由该绿地管理者承担,费用标准按正常费用收取外,另加两倍罚(10分)

8、行道树无死株、缺株和裸露树桩,及时浇水,及时施肥,树木生长健壮,在生长期内无焦叶或落叶现象,树形美观,叶色浓绿得10分。发现一株死树扣1分、一株缺株扣1分、一个裸露树桩扣1分,其它酌情扣分,直至扣完为止。发现死树,由绿化科组织补栽,费用由该绿地管理者承担,费用标准按正常费用收取外,另加两倍罚(10分)

9、行道树无干枯枝、丛生枝、劈裂枝、病虫枝及影响交通的下垂枝,树木形状良好,分枝角度合理;行道树上没有乱钉、乱挂现象;行道树树穴内无杂草、杂物;行道树无倾斜、倒伏现象。若因人为、天灾、机械和车辆等因素造成的树木倾斜、倒伏,能够及时修复或处理,否则,发现一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10分)

10、园林设施:绿地内园林设施(椅、凳、建筑、栏杆、果皮箱、雕塑、假山、灯具等园林小品)完整,无破损现象,干净整洁,厕所干净卫生,设施完好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直至扣完为止。(5分)

11、道路管理:游园绿地内硬化道路平整无坑槽、无大面积积水、破损。发现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5分)

12、每万平方米绿地需固定安排养护工人3人(有突击任务需另外增加人员),并配备专职养护技术负责人,养护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加三金,如发现缺勤、不上岗或上岗工人严重不足,每次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5分)

13、绿化养护台账资料记录详细,分类清楚,数据详实。月、度养护计划及养护作业应按时记录、及时上报;养护负责人应按时参加月度工作例会、专项养护等会议;所有养护人员应挂牌上岗、着装整齐、文明服务、无缺岗、离岗、串岗等现象,否则,发现一次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5分)

附件5

驻马店市城市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处罚标准

一、卫生管理

1、花坛、绿地、草坪内干净卫生,无明显杂草或杂物,无砖石瓦块,无塑料垃圾,如发现一处交违约金50元,有大面积杂草的,每平方米交违约金0.2元;有农作物的每平方米交违约金5元;有成堆的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的,发现一处(面积在壹平方米以内)交违约金300元,超过壹平方米,交违约金2000元;

2、行道树无悬挂物,无乱扯乱挂现象,发现一处交违约金100元;绿地内如有乱堆乱放杂物现象,发现一处交违约金200元;

3、园路及硬化小广场要保持干净整洁,无损坏,无垃圾杂物,无泥土沉积,如发现一处交违约金200元;

4、园林设施、园林小品保持干净整洁,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如有人为破坏,未及时修理、不能正常使用的,发现一处交违约金300元;

二、养护管理

1、花坛、绿地内土质疏松,土地平整;苗木栽植疏密均匀;无裸露根系、倒伏现象;如发现有上述之一的,发现一处交违约金50元。

2、绿篱及行道树无缺株断垄,如有缺株应及时自行补栽,未及时补栽的,交违约金10000元,交完违约金后仍未及时自行补栽的,由绿化处补栽,费用标准按正常费用收取,另加三倍罚款。

3、每年施肥两次,以绿化处通知要求为准,春季乔木、花灌木施堆肥2公斤/株,绿地在草坪返青前施复合肥每亩30公斤,晚秋施磷钾为主的复合肥每亩10公斤。施肥时提前告知绿化处,绿化处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各管理单位如不按照要求进行施肥按亩罚款,每亩200元。

4、根据植物生长及天气情况及时浇水,适时排水,如发现有干旱或积水严重现象,未能按照要求及时浇水或排涝的,发现一次交违约金1000元;接到通知后干旱仍未浇水,由绿化处组织浇水,一车1000元,按车收费。

5、病虫害防治 园林植物发现有病虫害危害症状,影响到观赏效果的,行道树、球类植物每棵交违约金100元;各种绿篱小苗、草坪每平方米交违约金200元。

6、及时抹芽 行道树和花灌木的萌蘖芽要及时抹除,如发现未及时抹除或芽体长成乱枝条的,发现一棵交违约金100元。

7、整形修剪 (1)绿篱修剪时要求高度一致,三面平整,模纹清晰,有造型的保持造型优美、线条流畅,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修剪任务,如未完成的,每平方米交违约金0.3元;(2)行道树修剪要按照通知规定,分枝点为3米,剪去下垂枝、内膛枝、交叉枝、枯死枝、病虫枝及劈裂枝,无裸露树桩,如未达到修剪要求,未完成修剪任务,每棵交违约金50元;(3)草坪修剪要及时,要求高度一致,边线整齐,不留边角死角,无杂物,无践踏,否则,每平方米交违约金10元。

8、对于苗木黄土裸露现象,按平方进行罚款,每平方米交违约金300元。


标签: 绿地养护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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