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文化艺术中心(剧院)舞台机械灯光音响设备招标公告

南浔区文化艺术中心(剧院)舞台机械灯光音响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南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财政审批编号:浔采办申2016(414#))批准,现就湖州市南浔区文化艺术中心(剧院)舞台机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杭经采字[2016]-037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约38万元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及数量

1

灯光音响设备采购

1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清单)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厂家授权代理商。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2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发售地点: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龙溪北路1155号四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五天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3、具有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的最近一个季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4、投标单位近二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5、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6、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湖州设有分公司的外地企业可在湖州当地检察院查询,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7、投标保证金已交凭证(以转账、电汇等形式提供给代理机构,在认购招标文件时确保到账,不接受现金);

8、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交纳)。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账户名称: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开发区支行

银行帐号:********7136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9月9日9:00 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具体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9月9日9:00时(时间)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投标人应当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

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http://ztb.huzhou.gov.cn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湖州市南浔区文化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肖/小陈电话:****-******* 传真:****-*******

监督部门: 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电话:****-*******

标签: 音响设备 灯光 舞台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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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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