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铭传乡卫生院医用电梯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肥西县铭传乡卫生院医用电梯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肥西县铭传乡卫生院医用电梯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工作计划,现对肥西县铭传乡卫生院医用电梯采购项目开展询比,欢迎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按照要求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清100%款项 |
2 | 服务地点 | 肥西县铭传乡卫生院门诊楼 |
3 | 期 限 | 20工作日完成项目所有安装验收交付。 |
4 | 拦 标 价 | 29.9万元 |
5 | 免费质保期及维保期要求 | 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3年,维保期2年。 |
二、供应商资格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业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所投物资的所有采购内容;
(二)提供2022年元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规、无质量不良记录和黑名单记录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如供应商是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以下(1)或(2)项资质:
(1)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资质(含曳引驱动
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2)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括电梯制造、安装及修理,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2.如供应商非电梯制造商,除电梯制造商满足上述要求外,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或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括安装及修理,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遴选方式
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有效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说明及要求
(一)本次招标的使用单位是肥西县铭传乡卫生院;
(二)如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中标供应商因虚假应标及虚假承诺被取消资格的,该中标供应商废标且该中标供应商将被我委列入我县卫健系统黑名单并在相关网站给予公示,同时函告相关监管部门建议纳入不诚信企业,且不在允许参加我县卫健系统任何招采事宜;
同时,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本次中标结果执行过程中如果与国家、省、市、县政策等相违背,将立即终止协议,因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
(四)需满足3家才可开标;
(五)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价不得高于所设拦标价,否则废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组成
(一)投标文件目录(标注投标文件中各项资料的页码);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自行设计);
(三)投标响应表(格式自行设计,实质性内容不得缺失);
(四)资质证照(企业资质证照等);
(五)投标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社保证明材料(法人可不提供);
(六)无严重违法违规、无质量不良记录和黑名单记录声明函;
(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或说明。
备注:投标文件所有含有实质内容均需加盖投标公章(需红章)。
六、有效最低价评审程序
(一)初审: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对内容不全,影响正常评标的投标文件由询价小组初审后按无效标书处理。
(二)符合初审指标通过标准的,为有效投标;
(三)有效最低价:按照最低价为预成交供应商(投标单价大小写需一致)。
七、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4年7月31日10:00前,将反馈意见(格式详见附件—反馈意见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技术标准、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加盖公章后通过邮箱(fxxwjwxja@126.com)传送,我单位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需求并在询价网站公示。
八、投标截止时间地点:2024年8月2日0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PDF格式并形成压缩包署名文件、文件内容需原件彩色扫描件)发至fxxwjwxja@126.com邮箱,报价文件投递时间为2024年8月2日09:00-09:30,逾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联系人:代主任 联系电话:**********
附件:采购需求附件1-反馈意见书-(肥西县铭传乡卫生院医用电梯采购项目询价公告)-7.30.doc
2024年7月30日
采购需求
一、总体要求
(一)下列采购需求中: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二)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
(三)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及功能须满足或优于询价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
二、具体要求
(一)本次采购要求提出的技术参数及要求为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符合或优于本技术参数要求和有关标准及规范的优质产品。
(二)供应商需要自行踏勘本项目实施现场,核对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门洞等尺寸标准,以及可能影响后期安装的全部因素,并确保所投电梯产品满足现场实际安装要求。
(三)如采购人需要对技术规格及要求进行适当补充,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前,成交供应商需要积极予以配合,在协商一致后,按协商标准执行。
(四)产品质量要求
1.供应商所供应的电梯应根据相关《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进行制造与安装,承诺符合国家标准。
2.为保证质量,产品必须由供应商负责安装,供应商对产品实行36个月免费保修。
3.由当地政府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4.长期供应备件,负责培训保养人员。
(五)货物需求
货物名称 | 额定载重(kg) | 速度 m/s | 层站 | 数量 | 提升高度 | 备注 | |
1 | ▲医用电梯 | 1600 | 1.0 | 4/4/4 | 1 | 9.6米 | 无机房无齿轮医用电梯 |
备备注 | 电梯设备:全发纹、停电应急救援装置(含蓄电池)、电源线、大门套、无线对讲;含钢结构井道制作,墙面开凿,底坑开挖,装饰修复等土建施工,井道外装饰整体采用岩棉板装饰、电缆铺设,并验收合格; 质保开始时间,自电梯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 提供备用电源,电力提供包安装及材料(所有电源线、动力线); 无障碍功能:残疾人操纵盘、语音报站、盲文按钮、三侧扶手、后壁半身镜(或镜面不锈钢); 详细尺寸以及施工环境,现场自行勘查。 |
(六)参数需求
产品规格 | |
基本规格 | 货物名称:无机房无齿轮医用电梯 |
载重:1600kg | |
速度:1m/s | |
服务层站:4/4/4 | |
提升高度:H=10.90m | |
单双通:单通 | |
曳引机:交流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 | |
控制方式:单台 | |
操作系统:全电脑全集选方式 | |
控制系统:先进的模块化电脑软件控制系统,串行传输通讯网络系统 | |
拖动系统:交流变频变压无级调速无齿拖动系统 | |
门机:中分变频门机 | |
曳引机位置:井道顶部机房内 | |
井道及轿厢尺寸 | 井道尺寸(宽×深):2400mm*2800mm |
轿厢尺寸类型:内(净)尺寸 | |
轿厢尺寸(宽×深):1400mm*2400mm | |
轿厢净高:2300mm | |
开门净尺寸(宽×高):1100mm*2100mm | |
顶层净高:4650mm | |
底坑深度:1450mm | |
轿厢装潢 | 轿厢两侧壁:发纹不锈钢 |
轿厢后壁:发纹不锈钢 | |
轿门材质:发纹不锈钢 | |
光幕保护:光幕 | |
轿顶型号: | |
地板型号:PVC拼花 | |
照明设施:高效节能专用灯具,LED灯照明 | |
通风设施:低噪音风机通风 | |
通讯设施:隐藏式对讲装置 | |
检修设施:位于轿厢操纵箱下方 | |
面板材料:发纹不锈钢 | |
按钮类型:不锈钢盲文按钮,登记带辉光高亮显示 | |
面板材料(副):发纹不锈钢 | |
显示类型(副):无 | |
按钮类型(副):不锈钢盲文按钮,登记带辉光高亮显示 | |
外呼 | 面板材质:所有层为发纹不锈钢面板材质 |
厅门及门套 | 厅门材质:所有层为发纹不锈钢 |
厅门类型:所有层为中分 | |
小门套材质:所有层为发纹不锈钢 | |
电力提供 | 动力电源:电压:380V 频率:50Hz 相数:3相5线制,零线和地线始终分开; |
照明电源:电压:220V 频率:50Hz 相数:单相 | |
执行的主要标准 | 企业标准: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 《电梯技术条件》 GB/T***** 《电梯试验方法》 GB/T*****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T7024 《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GB/T702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7251 《建筑物的电气装置电击防护》 GB/T*****.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乘客电梯》 Q/XO *****.1 《电梯产品出厂包装技术条件》 Q/XO *****.1 其他相关标准 |
(七)功能要求
1.本次采购的电梯应具有国家强制性规定必备的功能。
2.本次采购的电梯除具备国家强制性规定必备的功能外,还应具备如下功能:
医梯功能说明 | |
主要功能 | |
1.全集选控制 | 2.自动返基站 |
3.满载直驶 | 4.错误指令取消 |
5.锁梯开关 | 6.开关门按钮 |
7.井道楼层间距自学习 | 8.厅外、轿内开门时间分别控制 |
9.自动校正运行 | 10.关门等待取消 |
11.本层厅外重开门 | 12.无称重力矩补偿 |
13.末站换向预指示 | 14.司机服务 |
15.独立服务 | 16.端站保护 |
17.故障自诊断 | 18.驱动设备过热保护 |
19.关门力矩保护 | 20.速度异常检测功能 |
21.接触器异常检测功能 | 22.电网异常检测功能 |
23.光幕门保护 | 24.超载报警 |
25.轿厢开、关门延时保护 | 26.抱闸异常检测功能 |
27.厅门自学习 | 28.安全救助功能 |
29.钢丝绳滑动自检功能 | 30.控制系统温度监测 |
31.五方对讲 | 32.轿厢警铃 |
33.机房紧急电动运行 | 34.轿厢内应急照明 |
35.轿内照明风扇自动控制 | 36.显示节能 |
37.轿厢到站钟 | 38.厅外及轿厢方向指示 |
39、轿内、厅外显示 | 40.轿内消防状态提醒显示 |
41.个性化楼层显示设置 | 42.按钮微亮 |
43.防捣乱保护 | 44.自动泊梯 |
45.厅外呼梯切除开关 | 46.静态定位功能 |
47.轿顶检修 | 48.静音模式 |
49.语音安抚 | 50.自动再平层 |
51.斜线撤电流 | 52.检修零速停车 |
53.免调试功能 | 54.层站召唤智能登记 |
55.开门保持时间智能调节 | 56.智能舒适运行 |
57.按钮粘连自动识别 |
(八)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报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内容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改造、电缆电源安装、备用电源、电梯井制作、井道外装饰、加固、清洁、地坑改造、地坑防水、厅门封堵、门槛石、各楼层厅门口外呼孔修补,大门套,以及电梯货物及所需附件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供应商需自行考虑各种风险,谨慎报价。
(九)施工安全要求
1.中标供应商在电梯安装及土建工程施工中,要做好安全工作,安全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全责。
2.电梯井承载力要有第三方检测报告。
(十)售后服务需求
售后服务应保证:
1.质量保证:保证按ISO9000系列标准或相应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对所供设备的设计、采购、制造、检验、涂装、包装、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并依法进行安装监督及安全指导。
2.安装和调试服务:应按照有关图纸、资料,遵循国标和企业标准,依法委托具有多年丰富安装调试经验的安装人员完成全部电梯设备的安装,并负责合同设备安装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保证,确保该项目达到所有验收标准。
3.维修服务:中标供应商应设有24小时服务热线,以及遍布在我市的服务网点和备品备案仓库,配备有24小时专业服务工程师、专业团队以确保在接到设备故障通知后第1时间到达现场。
4.技术服务:在设备调试阶段,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派出现场服务人员,处理现场发生的有关质量技术问题,派技术人员安装调试。
5.培训服务: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为采购人的2名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6.其他服务:应对合同中规定的整套电梯提供按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和每15天的法定例行维保服务,质保期内的质量问题提供免费维修(人为因素造成的材料更换除外),时间从检验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7.软件升级:应根据产品需要提供软件免费升级服务。
8.备品备件:原产配件保证。
9.应急服务:当项目有重大活动或有重要人员或重要参观团来访时,应提前对要使用的电梯进行安全方面的检测和确认,并可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活动期间派专人对电梯进行现场监护。
(十一)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等环节需要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须安排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原厂技术人员进行安装。
2.中标供应商安装完毕的电梯产品型号、外观须与所提交响应文件中的产品信息相符。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将对外观部件、安装质量、产品型号等进行检查,如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限时整改,否则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中标供应商在电梯安装期间,服从采购人的管理,积极开展文明施工,休息时间不得产生噪音。施工期搭建安全防护设施。加强工人安全管理,同时承担全部施工安全责任。
4.在产品质保期内,接到采购人的维修或报警电话,中标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
5.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如下所示:
(1)电梯安装图;
(2)电气设备及系统原理图;
(3)电气设备及系统安装线路图;
(4)构件、机械安装图;
(5)安装手册;
(6)操作手册;
(7)维修保养手册;
(8)制造、安装标准和技术规范;
(9)安装和验收报告(包括验收数据资料);
(10)零部件目录和易损零件制造图;
(11)计算机技术资料(包括程序编制资料)。
6.近5年以来(以获得奖项时间为准),所投产品制造商直属分公司须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电梯维保单位A+级(或A级)信用评价”荣誉。
7.近5年以来(以获得证书上时间为准)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特种设备检验员证书(类别:电梯)。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
标签: 医用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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