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沪苏浙公司汾湖检查站客货车渠化重新招标公告
2024年沪苏浙公司汾湖检查站客货车渠化重新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2024年沪苏浙公司汾湖检查站客货车渠化项目(重新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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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SZGS2024-GC-009 | ||||||||
采购方式 | 招标 | 资金来源 | |||||||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 1. 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沪苏浙公司汾湖检查站客货车渠化项目(重新采购)。 1.2招标人:江苏沪苏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4资金落实情况:招标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 1.5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发挥高速公路跨江、省界主线收费站撤站后公安检查站日常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的作用,根据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和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沪苏同城先导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因地制宜、科学改建、优调模式,全面加强公安检查站交通设施和科技改造提升,在不影响车辆通行效率的前提下探索公安检查站区实行黄、蓝牌车辆分道行驶,常态化实施“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黄牌车辆驶入智慧公安检查站检查。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主要为沪苏浙公司汾湖检查站客货车渠化项目(重新采购)进行的交通标志、标线、缓冲设施等交安设施的新增或改造,以及提供24个月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报价清单及第五章服务要求。 2.2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5.44万元(含暂列金、安全生产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不含上限值),按否决投标处理。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后起24个月。 2.4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置1个标段,即 HSZGS2024-GC-009-02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采购人/采购代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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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江苏沪苏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李杰、徐景宏 | 联系人电话 | 0512-********-****** | ||||||
采购代理 | 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袁健、江瑞 | 联系人电话 | 025-********,177*****972 |
标段信息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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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
标段编号 | HSZGS2024-GC-009-02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采购文件费用(元) | 0 | ||||||
文件获取方式 | 线上递交 | ||||||||
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获取 | ||||||||
发布网址 |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zbcg.jchc.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 | ||||||||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 1.供应商应满足资格如下条件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要求:无;(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标志标线施工项目;(业绩证明证明材料中施工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业绩的继承性);(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a.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或被暂停供应商资格且在暂停期限内的;b.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c.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e.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主要人员要求: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以来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标志标线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无在建项目,或有在建项目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撤离证明;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相关条款规定:“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须在投标文件中按上述要求附电子注册证书(并按要求签名)或证书截图,否则按证书无效处理,将否决其投标。2)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1人,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无在建项目,或有在建项目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撤离证明;; (6)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必须投入一台防撞缓冲车(提供租赁或购置的承诺函,或提供购置发票或购置合同或租赁合同)。 | ||||||||
其他事项说明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未能及时完成注册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 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后,请于2024年 7 月 30 日 17 时 00分至 8 月 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线上进行报名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后缀名为.ZBWJ)及其资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方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在http://zbcg.jchc.cn/portal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栏进行下载。投标人须使用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zbcg.jchc.cn/portal)—帮助中心—工具下载中的“江苏交控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使用手机盾数字证书参加采购活动,请投标人安装手机盾并绑定到所属公司,用于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签章、开标解密; 办理方式:登录江苏交控电子采购平台,点击首页右侧"供应商手机盾办理"图标进行线上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8月12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只需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提供的“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为Word版或PDF版本,再用手机盾进行签章,最终形成签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方法见“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网址:http://zbcg.jchc.cn/help_center?index=3)。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查看投标文件上传状态。 5.3 本项目 ?不需要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4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0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本项目开标为全流程电子开标,开标时投标人按照规定时间登入系统进行签到、解密并观看文字直播并确认,开标结果以平台电子唱标结果为准。在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前未成功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5.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
项目最新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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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4-07-30 17:00 |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8-06 17:00 | ||||||
要求澄清截止时间 | 2024-08-08 08:00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2024-08-09 08:00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8-12 09:30 | 开标时间 | 2024-08-12 09:30 |
标签: 客货车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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