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预算:
1、2024年工程维修项目概算:1426.26万元,项目内容:(1)后勤改造学生生活所需项目-学生一公寓改造工程、学生二公寓改造工程、学生三公寓改造工程和食堂维修改造,共计4个项目;(2)旧图书馆维修改造、食堂钢结构加固、院内室外消火栓及铺设管道;(3)2024年院内其他维修项目。
2、危房加固项目概算:2276万元,2个项目:综合办公楼和实验楼加固升级改造项目。(1)综合办公楼加固升级改造项目:土建装饰、结构加固、水、电、暖、通信各个专业全部拆除重建;(2)实验楼加固升级改造项目:土建装饰、结构加固、水、电、暖、通信各个专业全部拆除重建总预算合计1000万元,各部分预算以实际造价为准。
(二)服务要求:
1、2024年工程维修项目工程审计服务要求:
(1)供应商在收到委托人首次提交的竣工审核资料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补充材料清单,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应尽可能一次全面提交补充材料清单。
(2)供应商在收到委托人提交的每项竣工审核资料起在规定时间(20个日立日),一次性接收4个以上项目可以延长到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乙方、甲方审计部门四方共同签字盖章确认的正式审核报告。
(3)供应商应在接到委托人通知电话当天(最多2日内)到委托方处接收每项维修工程审核资料,逾期接收材料累计三次以上者,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供应商在服务期内的表现主要考察在服务期内发生违法违规、违反合同约定情况;考察与委托人的审计科及相关部门或人员的配合情况;考察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审计任务的完成质量情况;考察供应商在服务期内与审计任务相关的廉洁自律等方面。若上述情形违反其中之一者,则终止合同。
(5)供应商应对咨询质量负责,委托人的审计科有权聘请其他具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对服务期内已审结工程项目进行抽查或复审,经抽查或复审的审减率(即审减额÷送审工程造价)减去中标单位对本工程项目的审减率之差≥3%,视为服务成果验收不合格,委托人有权当方面扣除中标单位合同服务酬金的30%作为赔偿金并立即终止合同。
(6)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1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在合同到期之日中标单位仍未完成的业务仍属本合同的范围,中标单位应继续正常完成,否则委托人有权向中标单位要求赔偿,具体内容将在合同中体现。
(7)供应商应承诺在其审核的工程项目接受政府审计时予以配合,无论是否在合同期。
2、加固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与工程审计服务服务要求:
(1)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正高级职称和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项目组成员资格,项目组成要配备水、电、建筑专业工程师,在水、电、工程加固相应阶段专职水、电、建筑专业工程师需在现场全程跟踪造价,其他消防等相关专业工程师按实际需要配备。
(2)供应商在收到委托人首次提交的竣工审核资料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补充材料清单,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应尽可能一次全面提交补充材料清单。
(3)供应商在收到委托人提交的每项竣工审核资料起在规定时间(20个日历日),一次性接收4个以上项目可以延长到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乙方、甲方审计部门四方共同签字盖章确认的正式审核报告。
(4)供应商应在接到委托人通知电话当天(最多2日内)到委托方处接收每项维修工程审核资料,逾期接收材料累计三次以上者,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供应商在服务期内的表现主要考察在服务期内发生违法违规、违反合同约定情况;考察与委托人的审计科及相关部门或人员的配合情况;考察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审计任务的完成质量情况;考察供应商在服务期内与审计任务相关的廉洁自律等方面。若上述情形违反其中之一者,则终止合同。
(6)供应商应对咨询质量负责,委托人的审计科有权聘请其他具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对服务期内已审结工程项目进行抽查或复审,经抽查或复审的审减率(即审减额÷送审工程造价)减去中标单位对本工程项目的审减率之差≥3%,视为服务成果验收不合格,委托人有权当方面扣除中标单位合同服务酬金的30%作为赔偿金并立即终止合同。
(7)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1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在合同到期之日中标单位仍未完成的业务仍属本合同的范围,中标单位应继续正常完成,否则委托人有权向中标单位要求赔偿,具体内容将在合同中体现。
(8)供应商应承诺在其审核的工程项目接受政府审计时予以配合,无论是否在合同期。
以上项目依据项目具体内容自行安排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