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福州市长乐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福州市长乐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15:03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1日 15:00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小飞、黄苏华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和谐路6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老师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泓晟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祥坂路6号富力中心B3栋13层1319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小飞、黄苏华0591-********

  福建泓晟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长乐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

项目编号:HSZB-GK-********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飞、黄苏华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和谐路6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老师05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泓晟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飞、黄苏华059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祥坂路6号富力中心B3栋13层1319单元

一、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公告

本公司受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的委托,对福州市长乐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HSZB-GK-********

2、招标货物名称: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5:30。招标文件购买地址:福建泓晟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祥坂路6号富力中心B3栋13层1319)。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电子版),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8月21 日] [15: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泓晟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祥坂路6号富力中心B3栋13层1319单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2024年8月21 日][15: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福建泓晟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州市台江区祥坂路6号富力中心B3栋13层1319单元)。

7、询问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8、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相关要求执行。

9、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泓晟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A、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0、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须到公司办理报名手续;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发送本公司邮箱hszb_fj@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1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名称

福建泓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祥坂路6号富力中心B3栋13层1319

邮编

******

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泓晟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新支行

账 号:350501614******00004

项目负责人信息

姓名

李先生

电话

0591-********

电子信箱

hszb_fj@163.com

传真

0591-********

采购单位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联系人

陈老师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 标 项 目 一 览 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服务期

服务要求

投标保证金

1

福州市长乐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

3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无。本《招标文件》中有涉及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均无效。

备注:

1、本项目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投标时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

2、服务期:三年。

3、服务地点:福州市长乐区。

4、本项目从报名供应商所递交材料的符合性进行审核,在通过符合性审核的供应商中进行征集入库,若通过符合性审核的供应商数量超过 10 家,则按照综合评分法 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推荐排名前 10名的为入围供应商,若通过符合性审核的供应商数量为3-10之间的,均推荐为入围供应商;若通过符合性审核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5、服务期内若有中标人因违约被取消入围资格,由此造成供应商不足3名时,采购单位有权将原综合得分高到低的排序顺位递补,成为新的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顺位替补的供应商也可以选择放弃;若经顺位递补递补程序后供应商仍不足3名时,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补齐供应商名额。

6、在本项目执行期间如遇政府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及采购人体制改革等情况的,则本项目自动终止,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违约金等),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

二、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1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标准:

1、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应取得标注集体用餐配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①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地址须一致。

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4、供应商应具备3年以上餐饮业经验。注:①供应商企业成立时间不得少于3年,成立时间以供应商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为准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②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供应商收取餐饮服务费的发票复印件,同时附上税务网站发票查验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③发票上应体现“餐饮服务”或“餐费”内容,否则不予认定。④每个年份至少附上三张开票日期不在同一月份的发票,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5、评审委员会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入围的供应商是否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若供应商被列入上述名录或名单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

6、供应商应具备餐食加工场地且其中食品处理区面积(指贮存、加工制作食品及清洗消毒、保洁餐具用具等的区域)不低于500平方米。注:①若该场所非供应商自有产权,则需提供租赁合同的复印件,若为自有产权,则需提交产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②餐食加工场地面积以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文件上面积为准;证明材料所证明的建筑面积不得小于500平方米。③供应商应附上场地平面图并标注食品处理区位置和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得低于500平方米。④不同场地面积不得累加计算。⑤若提供租赁合同进行证明的,还需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少于三个月的租金缴纳凭证复印件(转账记录或租金收据或租金发票),否则不予认定。

7、供应商应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自有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注:供应商须提供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行驶证、产权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产权证需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车辆正面、侧面照片。

8、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如下:①供应商应承诺其在经营期间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②供应商应承诺其在近3年内未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罚。③供应商应承诺其具有与制作供给的餐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烹饪、贮存的场所和设施设备。④供应商应承诺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公开食品加工、烹任、分餐等关键操作过程,向学校展示,接受社会监督。⑤供应商应承诺运输车辆装备GPS 定位管理系统。

注:①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③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上述条件进行复核,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取缔企业入围资格。

9、供应商至少配备1名具备四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证的营养师。注:①提供该营养师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提供人社部批准的第三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核准颁发的公共营养师证书复印件,并附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证明(http://jndj.osta.org.cn/),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0、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2、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者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3、供应商应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注:提供有效的保险单或保险协议复印件。

14、供应商不得被列为福建省教育厅通报的校外供餐单位负面清单(详见:榕教直〔2024〕25号、闽教安〔2024〕18号)。若供应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或“与原件一致”。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应商入围 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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