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与声像档案服务招标公告
电子与声像档案服务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住建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我省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和声像档案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建办[2015]8号)的文件精神,按照省、市上级主管部门对电子与声像档案衔接、报送与备份的有关要求,加快我县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我县城建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局城建档案工作实际,现决定通过公开择优方式引进一家建设工程电子与声像档案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电子与声像档案服务机构主要业务为向婺源县内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提供的电子档案、声像档案制作等服务。
(二)电子与声像档案服务机构应按建设工程档案归档的要求,投资配置满足要求的软、硬件设备设施,并配备相关专业人员。
(三)电子与声像档案服务机构通过向服务对象收取服务费的方式进行运营;收费标准采用市场调节价,但不应高于周边县市档案服务收费;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所有投资风险。
(四)入选服务机构将与我局签订服务意向书,服务期限 为10年。采用的软件与上饶市城建档案馆一致,即唐山永进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建设工程档案系列软件,确保与市馆的软件数据兼容;同时还必须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若出现不能满足上列要求或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中止在婺源县内开展相关业务。
二、参选人需具备的条件
(一)参选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或业务开展范围须涵盖工程资料服务内容。(以营业执照批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必须持有符合市档案馆要求的工程电子档案软件的开发商在本地区(江西省或上饶市或婺源县)范围内的授权书(或授权意向书)。
(三)在婺源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
(四)需具备2名以上(含2名)相关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相关专业指建筑工程、计算机、档案管理类等专业。
(五)没有发生过违法违规以及违反职业道德等不良记录。
三、参选人报名时须出示的证书、材料
(一)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社保缴费证明及身份证。
(二)工程电子档案软件开发商在本地区(江西省或上饶市或婺源县)范围内的授权书(或授权意向书)。
(三)2名以上(含2名)相关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及劳动合同。(相关专业指建筑工程、计算机、档案管理类等)
(四)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出具参选人自有房产证或租赁用房的有效租赁合同)。
(五)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函。
以上材料须提供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并核查原件。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6日至2016年8月23日。
上午08:30 — 11:30;
下午15:00 — 17:30。(不含节假日)
(二)报名地点:婺源县建设局建设档案室
联系人:蔡志安;联系电话:189*****652。
(三)本次评选采用考察和评选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择,具体方法见评选文件。(评选文件在报名时获取,资料费用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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