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区宝墩镇宝墩村1000斤五月脆销售项目
新津区宝墩镇宝墩村1000斤五月脆销售项目
受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宝墩镇宝墩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农交所)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销售1000斤五月脆销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预销售品种为五月脆,数量1000斤,生产年限2024年,产地四川省成都新津区宝墩镇宝墩村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16:00:00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 2024 年7月 4 日 10 : 00 : 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愿报名的自然人、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三、报名须知
(一)完成成都农交所交易平台账号注册成功。
1.材料提交:法人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账号注册:登录成都农交所官网(*****/%5C%22">https://zc.cdaee.com:*****/)注册(交易账号、密码等为交易方单位的资格凭证,属于商业机密,须妥善保管)。
(二)交易价款和交易保证金
1.成交后 3 个自然日内,买卖双方自行场外结算。
2.项目意向流入方需缴纳交易保证金为500元,项目合同签订后,由成都农交所无息原路退还。
四、竞价须知
竞价开始后,交易方利用成都农交所电子竞价系统,按限时竞价方式进行,以180秒为一个交易周期,交易从标的底价开始报价,并按 0.1 元/斤的价阶递增报价,电子竞价系统选择最高报价方为成交方。
五、经协商,交易成交后,无需交纳交易服务费。
六、重要提示:本次竞价交易使用“成都农交所电子竞价交易系统”,请各位客户准时登录*****/%5C%22">https://zc.cdaee.com:*****,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交易系统。
联系电话:028-********。
联系地点: 成都市新津区兴义镇张河村不二果园子600号(食物减法旁)。
联系电话:028-********
附件:1.风险告知书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新津分公司
2024 年6 月 28 日
附件1:
风险告知书
尊敬的意向受让方:
您通过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成都农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细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交易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成都农交所相关人员。
您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成都农交所无法继续提供交易服务,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成都农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成都农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成都农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成都农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受让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意向受让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细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受让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成都农交所交易资金结算相关规定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成都农交所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成都农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受让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受让方终端软硬件与成都农交所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意向受让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受让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成交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成都农交所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成都农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成都农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成都农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受让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成都农交所敬告各意向受让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成都农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受让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受让方本人参与交易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受让方参与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交易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标签: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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