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石鼓区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石鼓区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项目编号:620*****01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女士 0734-*******

报价起止时间:2024-07-30 16:16 - 2024-08-02 16:16

采购单位:衡阳市石鼓区农业农村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其他农业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农业服务; 描述:高强度加厚地膜覆盖使用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 *****—2017);高强度加厚地膜:,高强度加厚地膜覆盖使用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 *****—2017);采购需求:1.项目名称:2024年石鼓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2.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主体:石鼓区角山镇和黄沙湾街道农业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 3.试点任务: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5000亩,农膜处置率在83%以上。 4.采购上限值。加厚高强度地膜为32元/亩(6%以内的经费可用于残留地膜回收工作),每吨单价最低报价为中标价,总额不超过16万元。报价应包括地膜成本费、人工费、车辆费、差旅费、餐费、发票税费、利润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 采购单位有权对参与投标单位报价结果进行对比,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等原则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如有异常情况,我单位有权提出暂不采购。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1次 ******.00 -

买家留言:-

附件: 石鼓区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竞价公告.docx

响应附件要求:二、资格要求(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具有地膜销售、农用薄膜销售或农用物资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证明有服务能力及服务资格等资料。
3.报价人需提供“采购需求”中高强度加厚地膜相关检测报告等。
4.报价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报价。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湖南省 衡阳市 石鼓区 黄沙湾街道 石鼓区政府106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 /
,石鼓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膜科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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