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设施周边环境放射性水平监测技术服务外协框架协议
某设施周边环境放射性水平监测技术服务外协框架协议
谈判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的委托,对 某设施周边环境放射性水平监测技术服务外协框架协议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现就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某设施周边环境放射性水平监测技术服务外协框架协议
2 项目编号:WA202*****007
3 项目概况:
3.1 项目内容:某设施周边环境放射性水平监测技术服务外协框架协议
3.2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 ★采购内容、数量
监测内容以年为周期,每周期依据按采购方环境放射性水平监测要求,完成监测对象取样、预处理、测量、数据分析和报告编写、质量保证等工作内容。监测内容和监测频次参见表1,各周期会有小范围的变动,以各周期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为准。
表1 某设施周边环境放射性水平监测方案
监测对象 | 监测项目 | 采样方法 | 采样地点 | 采样和报告频次 |
气溶胶 | 总α、总β、137Cs、90Sr、 238U、226Ra、232Th、40K | 大流量抽滤 | 主次导风下风向2个取样位点 | 1次/季 |
沉降物 (含降水) | 取样盘 | 东西院各1个 | 累积样/半年 | |
地表水 | 总α、总β、137Cs、90Sr | 按断面取样 | 河水样2个,水库样1个 | 1次/半年 |
地下水(含饮用水) | 抽取清水 | 设施地下水位上下游各1个 | 1次/半年 | |
粮食 | 总α、总β、137Cs、90Sr、238U、226Ra、232Th、40K | 抽样 | 设施附近农村,2个品种,每个品种3个采样区,每个采样区至少3个采集点 | 1次/年 |
蔬菜和水果 | 抽样 | 设施附近农村,蔬菜4个品种,水果2个品种,每个品种3个采样区,每个采样区至少2个采集点 | 1次/年 | |
牛奶 | 抽样 | 设施附近农村,至少2个采样区,可在牛奶加工厂直接取样 | 1次/年 | |
鸡蛋 | 抽样 | 设施附近农村,至少2个采样区 | 1次/年 | |
土壤 | 地表土 | 主次导风下风向及对照点,共5个采样区 | 1次/年 |
2 ★详细技术要求:
(1)取样方法
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61-202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a)气溶胶取样监测
采用大流量取样装置和气溶胶取样滤膜进行取样。共设置2个监测点,设置在设施气态流出点主次导风下风向区域内,具体区域由采购方指定。取到的样品,由中面积低本底α、β探测装置直接测量。取样体积高于*****m3。
(b)沉降物取样监测
采用水盘法收集沉降物样品,水盘直径0.8m,距位点所在基础面1.5m。监测点设距离设施500m不受遮挡处,附近50m内无遮挡。主次导风下风向各一个。
(c)地下水和地表水取样监测
地下水采用设施所在区域吸水井样,地下水水位上下区域各设一处取样点。地下水取样前应放空管路中原残留水量。设施附近(10km内)有河流、水库等地表水,地表水取样点设在其中的2条河流和1个水库的指定位置。地表水采集时,尽量采集河流或水库中央表层清水样,避免采集岸边水样。每个位点水样采集量不少于50L。
(d)土壤取样监测
土壤选择在设施主次导风向(西北风、东风)、10km范围内且具有代表性的地方进行采样,尽量选择地势平坦、开阔、未曾开垦、表面有小草覆盖、不被水淹、不受其他污染影响、远离公路、铁路的地方,避开田边、路边和肥堆,共设置4个采样区,1个对照区,采样区所处地点由采购方指定。采样时,依据取样区域地形地势,将整个取样区分成若干取样单元,取样单元一般取200m×200m,对于面积较小,平坦,土质均匀的取样单元,按梅花形取5~10点;对于中等面积,平坦,形状完整但土质不均匀的取样单元,按棋盘法取10点以上;对于面积大,地不太平坦,土质不均匀、形状不规整的取样单元,按蛇形法取10点以上。样品采集深度0~20cm,每一采样点切一V形缺口,在缺口一侧取约厚1cm的土片。各点土壤混合后,用四分法取约1~2Kg作为样品。
(e)生物样品取样监测
生物样主要采集设施周边公众食用较多的粮食(2品种,优先选择小麦、玉米)、蔬菜(4个品种,优先选择油麦菜、油菜、菠菜、大白菜)、水果(2个品种,优先选择葡萄、猕猴桃)、牛(羊)奶和鸡蛋。采样区固定在居民集中或可能受影响的地方,所处地点由采购方指定。采集时间选在收获期。根据种植情况,每个采样区应至少设置3个独立种植单元进行采样,种植单元应处在开阔、周围无遮挡、远离马路和房屋,且不受其他影响的区域。每个种植单元样品量不低于3Kg,采集样品的可食部分,有效样品总量不少于9Kg。当样品量较多时,可在样品干燥粉碎后用四分法选出需用量。需记录样品生长期、样品生长情况、样品收割时间、样品采集时间、样品种植面积以及周边环境情况等信息。
(2)主要分析、测量方法
(a)总α、总β分析:
气溶胶样品采集并放置7d后,环境生物样、水样和沉降物,依据国标GB/T 5750.13-2006方法或行业标准方法(EJ/T 1075,EJ/T 900)或经验证方法,在预处理减容后,通过低本底α、β测量仪进行测量。每个采集点的样品做2个平行样。α、β探测限应低于10-2Bq/L。
(b)137Cs分析:
水样采集并待悬浊物沉积后,生物样品经灰化过筛后,依据环境保护标准方法(HJ 816-2016)分析137Cs含量。单次分析水样量10~20L。每个采集点的样品做2个平行样。Cs分离流程回收率应高于70%。采用谱仪测量137Cs时,水样探测限应低于10-2Bq/L,灰样探测限应低于0.1Bq。
(c)90Sr分析:
样品采集并经预处理后,依据国标或行业标准方法(生物灰GB *****.3-2016,水样(GB/T *****-2019,HJ 815),土壤、沉降物和气溶胶(EJ/T 1035-2011)分析其中的90Sr含量。单次分析水样量10~20L。每个采集点的样品做2个平行样。Sr分离流程回收率应高于70%。采用谱仪测量90Sr时,水样探测限应低于10-2Bq/L,灰样探测限应低于0.1Bq。
(d) 气溶胶、沉降物、生物灰、土壤中γ核素分析137Cs 、238U、226Ra、232Th、40K分析:
依据国标或行业标准方法(气溶胶WS/T 生物灰GB/T *****-2020,土壤EJ/T 1035-2011 或GB/T *****-2013),或经验证的方法。单次测量,生物灰样使用量30~70g,土壤样使用量200~400g。如采用高纯锗谱仪测量γ核素,生物灰样测量时间应在48h以上,气溶胶、土壤样品测量时间应在24h以上。137Cs探测限应低于0.1Bq。
(3) 报告内容和频次
(a) 气溶胶样品
每季度提交一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i) 取样信息:气压、温度、湿度、取样流速、取样体积、取样人、记录人;
(ii) 测量仪器性能:计数效率、本底计数、计数率标准偏差、仪器校准情况。
(iii) 样品测量信息:样品测量日期和时间、空白样品和待测样品的计数及标准偏差,样品测量人,数据校核人;
(iv) 报告编、审、校、批及相关记录。
(b) 环境水样
每半年提交一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i) 取样信息:取样时间、取样体积、样品基本情况、取样时环境情况,样品酸化处理情况,取样人,记录人;
(ii) 样品制样信息:制样方法,仪器设备型号,试剂厂家,试剂纯度,制样时间,流程回收率,相关仪器设备检定情况,制样人,记录人。
(iii) 化学分离流程信息:分离方法,仪器设备型号及检定情况,试剂纯度及生产厂家,化学分离时间和分离周期,流程回收率,化学分离实验人,记录人。
(iv) 样品测量信息:样品测量日期和时间、空白样品和待测样品的计数及标准偏差,样品测量人,数据校核人。
(v) 测量数据分析结果,包括放射性活度和不确定度分析评定方法、分析过程以及数据报表;
(vi) 报告编、审、校、批及相关记录。
(c) 生物样品
一年提交一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i) 取样信息:取样时间,取样区域,种植单元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样品生长周期,样品情况,取样时环境情况,种植人及联系方式,取样人,记录人;
(ii) 制样信息:制样方法,仪器设备及检定情况,样品处理量,干燥碳化灰化过程中样品质量变化,干燥碳化灰化温度及时间,灰鲜比,试剂纯度,相关仪器设备检定情况。
(iii) 化学分离流程:分离方法,仪器设备型号及检定情况,试剂纯度及生产厂家,化学分离时间和分离周期,流程回收率,化学分离实验人,记录人。
(iv) 样品测量信息:测量方法,仪器设备型号及检定情况,测量日期和时间,空白样品和实际样品的计数及标准偏差,样品测量人,数据校核人。
(v) 报告编、审、校、批及相关记录。
(d) 土壤样品
一年提交一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i) 取样信息:取样时间,取样区域,种植单元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样品生长周期,样品情况,取样时环境情况,种植人及联系方式,取样人,记录人。
(ii) 制样信息:制样方法,仪器设备及检定情况,样品处理量,样品粒度,制样时间,试剂纯度,制样人,记录人。
(iii) 化学分离流程:分离方法,仪器设备型号及检定情况,试剂纯度及生产厂家,化学分离时间和分离周期,流程回收率,化学分离实验人,记录人。
(iv) 样品测量信息:测量方法,仪器设备型号及检定情况,测量日期和时间,空白样品和实际样品的计数及标准偏差,样品测量人,数据校核人。
(v) 报告编、审、校、批及相关记录。
(e) 沉降物样品
每半年提交一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i) 取样信息:取样时间,取样地点,取样周期,样品情况,取样人,记录人。
(ii) 制样信息:制样方法,仪器设备及检定情况,样品处理量,制样时间及周期,干燥灰化碳化温度及时间,试剂纯度,制样人,记录人。
(iii) 化学分离流程:分离方法,仪器设备型号及检定情况,试剂纯度及生产厂家,化学分离时间和分离周期,流程回收率,化学分离实验人,记录人。
(iv) 样品测量信息:测量方法,仪器设备型号及检定情况,测量日期和时间,空白样品和实际样品的计数及标准偏差,样品测量人,数据校核人。
(v) 报告编、审、校、批及相关记录。
(4) 其他要求
(a)供应商开展监测技术服务的取样、灰化、分离和测量等工作内容时,均应提前告知采购方,以便采购方实施关键过程节点的见证。
(b)样品的保留和移交:完成放射性测量后的土壤样品以及灰化后的生物样品需保留并移交采购方,其他样品也应尽量保留并移交采购方,以备必要时进行再次测量。
3 ★其他要求
(1)报价
供应商按照上述技术要求中的内容和指标进行报价,采取最低价法签订《某设施周边环境放射性水平监测技术服务外协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
(2)乙方单位需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对我部的环境放射性水平监测需求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终止协议。
注:若公告内容与第三章技术要求内容不一致,以第三章技术要求为准。
3.3 最高限价:23.5万元
3.4 交货地点:由采购方指定;
4 合格的供应商
4.1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7)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8)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其他组织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2供应商应当提供资质证明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
(2)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正文复印件,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
(5)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7)提供有效期内保密资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三级或以上);若保密资格有效期不足一个月(以谈判时间为准),需提供由发证主体单位出具的资质申请受理通知书;
(8)供应商须具有相关监测技术服务资质;
(9)实施监测的工作人员须具有岗位资格证书或上岗证,须提供工作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或上岗证;
(10) 供应商在监测技术服务中如使用了非国家或行业标准方法,需提交技术应用证明;
(11)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材料(销购合同、产品应用证明、相关产品设计成功案例等),业绩材料涉及甲方(或用户)为部队单位的,需隐藏相关部队单位名称、地址、人员等敏感信息。提供中标(成交)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的视为无效。
注:
① 上述所有证明材料需备有原件,采购方在评标结束后将视情对供应商提供材料真实性予以审查;
② 事业单位或公办高校若无法提供上述(4)、(5)、(6)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③ 除事业单位和公办高校外,确实无法提供第(4)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可以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近三个月内(以谈判时间为准)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但需额外提供有效证明其为其开具资信证明的银行是其基本账户开户行的相关佐证材料;
④ 若法人直接参与应答可以不提供第(3)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
⑤ 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无法提供上述内容要求的材料的,需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或佐证材料,其有效性由评审专家和采购方最终认定;
4.3供应商应当作出以下声明和承诺
(1)提供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2)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若成立不足要求年限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3)提供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4)提供非联合体应答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5)提供保密承诺书(书面声明)。
5 谈判公告、谈判文件发售与应答文件递交:
5.1 公告时间、发售时间、地点、和发售方式:
(1)公告时间:公告见网至2024年8月6日;
(2)发售时间:2024年8月7日起至2024年8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与凤城六路十字东北角银池财富中心10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4)发售方式:现场发售。获取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4.3条承诺内容等材料。
(5)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5.2 应答文件的拟制:
供应商应当参照谈判文件第四章拟制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中需包括以下内容:
(1)第4.2条中列出的全部资质证明文件;
(2)第4.3条中涉及的书面声明和保密承诺书(模板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5.3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与凤城六路十字东北角银池财富中心10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3)应答方式:指定专人递交应答文件。
6 谈判时间、地点
6.1 谈判时间:2024年8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 谈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与凤城六路十字东北角银池财富中心10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7 信息发布媒体: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
8 联系方法:
8.1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豪杰、张雪莹、杨柳
邮 箱:geyuzhe@cntcitc.com.cn
8.2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29-********
邮 箱:sans6363@163.com(备注王工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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