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要求,太原市农业农村局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实施政府采购项目。欢迎具备招标代理实施能力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内容及费用

(一)招标范围及内容:选定1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担太原市农业农村局《编制太原市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综合保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和《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督巡查》等四个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为委托方提供采购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咨询和采购招标代理工作。

(二)代理费用:招标代理相关费用由采购项目的中标人承担并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三)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二、资格要求

(一)参加的投标机构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参加本次比选的投标机构与本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

(三)提供参加本次比选会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公告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需提供下述材料

(一)单位或机构简介;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近三年(2021年7月至今)招标代理业绩(须含政府采购业绩,业绩以中标公告截图或委托代理协议为准),并提供采购业绩清单;

(五)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六)其他证明工作能力及条件的相关资料。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五、资料递交

(一)有意参加投标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1日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到太原市农业农村局730室报名。

(二)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材料:投标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1-*******

地 址:太原市新建路69号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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