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采购一批化验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采购一批化验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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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采购一批化验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CLXC(2024)-62-HW)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采购一批化验设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26.64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智能颗粒强度测定仪 1 台、制样粉碎机 1 台、量热仪 1 台、元素分析仪 1 台、火
焰光度计 1 台、全自动水分仪 1 台、油品酸值测定仪 1 台、自动进样器 2 台等(具体详见竞
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采购一批化验设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采购一批化验设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
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须为制
造商或经销商家,拥有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以
上①②提供任意一项即可;b.供应商成立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不足一年的,提
供任意时间段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即可;c.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其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即可;d.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须是量热仪、元素分析仪及全自动水分仪的制造商(品牌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要
求)或上述制造商的授权经销商,经销商投标的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8)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2021 年 01 月投标截止之日前)至少 3 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
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经销商提供满足前述要求业绩,业绩必须为经销商业绩。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
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05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邮件获取,需提供资料①营业执照;②供应商须是量热仪、元素分析仪及全
自动水分仪的制造商(品牌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或上述制造商的授权经销商,经销商
投标的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③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2021 年 01 月投标截
止之日前)至少 3 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经销商提供满足前述要
求业绩,业绩必须为经销商业绩。④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加盖公章,并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公章,并由法
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授权委
托书中的被委托人需提供本单位近半年(2024 年 01 月-2024 年 06 月)社保;注:邮件获取
时须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导成一个 pdf 格式)发送至 1371657916@qq.com,邮箱正文备注单
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现场
查验结果为准。供应商对磋商公告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磋商文件售价: 4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1371657916@qq.com 加密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腾讯会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其他
1、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投资额:126.64 万元;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
3)质量标准:合格
4)采购范围:包括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补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磋商文件、变更、答疑及
磋商文件补充等内容)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保函或
者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应当从其基本账户开具。以供应商基本账户以外的个人、供应商
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者其他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无效。
2)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汇
入)。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
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缴纳手续。磋商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递交的,
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 采取支票、银行汇票、保函方式递交的,以实际递
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磋商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3)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65050162604900000418;行号:105885000050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 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 并注明联系
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
联 系 人:谢文兵
电 话:181677707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1915 室
联 系 人: 任丹
电 话: 2237888、17799414311
电子邮件: 137165791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化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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