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乌高速新线、京德高速监控通信结算分中心项目外电引入施工招标公告

荣乌高速新线、京德高速监控通信结算分中心项目外电引入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乌高速新线、京德高速监控通信(结算)分中心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关于荣乌高速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9〕696号)、《关于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9〕803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荣乌高速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房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0〕213号)、《关于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房建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0〕157号)批复;招标方案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核准文号:冀发改招标核〔2019〕124号、冀发改招标核〔2019〕130号。容城县行政审批局容行审投备字〔2023〕016号完成备案,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雄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荣乌高速新线、京德高速监控通信(结算)分中心项目外电引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技术暗标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荣乌高速新线、京德高速监控通信(结算)分中心项目外电引入施工

(2)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XE2与XN11交叉口西南角。

(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荣乌高速新线、京德高速监控通信(结算)分中心项目位于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豪丹路与永贵大街北延交叉口东侧,项目占地面积7777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五层,地下两层,地上建筑面积933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999平方米。

本次招标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1.双电源10kv高压电力至配电室进线的施工、验收及送电工作,第一路电源为10kv奥森街I线5210线路1#环网柜G5间隔(以间隔批复为准),新建线路长度约755米;第二路电源为10kv奥森街II线5222线路1#环网柜G4间隔(以间隔批复为准),新建线路长度约760米。2.配电室两台1250kv*A变电器及配套设施的施工、验收工作。3.配电室至建筑物各层主控制柜出线(含电力电缆接头)的施工、验收工作。4.地下车库充电桩设备及配套设施施工、验收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

(5)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6)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 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 8 月 20 日,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 9 月 30 日。缺陷责任期:12个月。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外电引入报装、供货、施工及安装、试验及调试、配合供电局验收试验、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以及所涉及的手续办理、与第三方的协调以及送电相关手续的办理和地下车库充电桩设备及配套设施施工、验收等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如下: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与本标段的全过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全过程咨询单位:河北雄安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北筑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不含分公司)、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 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6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 9时 00 分至 2024 年 8 月 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施工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按4.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8月2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招标人定于2024年8月 20 日 9 时30分举行开标会。投标人应确保按时完成电子签到、解密工作。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其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6.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雄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网站、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上发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张光磊 132*****006

8.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容城县改革发展局

电话:0312-*******

电子邮箱:gk*******@126.com

9.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付费主体为项目中标人,收费标准参照平台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的收费标准。

区间

概(估)算价范围(m)

收费金额(元)

0<m<50万元

300

50万元≤m<100万元

500

100万元≤m<500万元

800

500万元≤m<1000万元

900

1000万元≤m<2000万元

1000

特殊情况

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雄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金容南街47号

联系人:平刚、李轲

电 话:137*****233137*****932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B座17楼

联系人: 张德祥、张光磊

电 话: 137*****866132*****006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四级及以上等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2023年7月1日 至今)中不曾在电力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电力施工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填报单位名称须本单位名称一致。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


标签: 施工招标 高速监控 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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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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