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
南宁市西乡塘区环境和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原安吉冶炼厂历史遗留问题矿渣安全处置(水泥厂综合利用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项目名称:原安吉冶炼厂历史遗留问题矿渣安全处置(水泥厂综合利用项目)
二、项目编号:FW(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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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清理、搬运、并利用水泥厂对原安吉冶炼厂历史遗留废碴进行无害化综合利用处置,计划处置利用废渣约为30000吨。原安吉冶炼厂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街道办事处大塘村,运输路线:从原南宁市安吉冶炼厂运到水泥厂(运距暂按133公里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445.23万元。其中运输单价报价不超过0.67元/吨.公里,处置单价不能超过59.3元/吨。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规定。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营业范围包括水泥生产、且具有有效的水泥生产许可证、水泥生产厂所在地环保部门出具同意接受废渣处置的意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15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8月19日止(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2、发售地点: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附楼一楼。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标段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进行购买。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整。
竞标人应于2016年8月22日15时00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账 号:0878 8612 0100 3040 13378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谈判供应商应于2016年8月22日15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22日15时00分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另行通知。地点: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 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环境和保护局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北路51-1号;
联系人及电话:陈培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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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黄圣凤, 电话:
****-******* 传真:
****-*******3、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
十二、 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西乡塘区政务网、广西招标网以及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区公告栏。
采购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环境和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