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2024年教育资源布局优化调整方案
扬中市2024年教育资源布局优化调整方案
扬教[2024]75号
扬中市2024年教育资源布局优化调整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深入推进扬中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成就有价值的师生,在深入学习调研,全面摸排底数,召开一系列座谈会、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了《扬中市教育资源布局优化调整方案》,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编制背景
1. 教育资源布局优化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五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明确了“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按实际服务人口规模配置教育资源”等措施。同时,我市“十四五”规划要求构建覆盖城乡、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2. 积极应对我市生源结构显著变化的现实需要
一方面,我市出生人数下降趋势明显,据卫健委统计出生人口数已由最高峰的2900余人下降至2021年的1056人、2022年的968人(公安部门户籍出生人口数为1171人、1085人)。特别是农村学校生源锐减(今年仅占全市学生总数的20%左右),部分农村在校学生过少;另一方面,我市城镇化水平高,2023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5%。人口向城区集中现象明显,城西片区尤其突出,外国语小学、外国语中学本部学位缺口较大,必须利用即将启用的城西学校,化解城西片区初中和小学学位不足的压力。与此同时,全省普通高中招生比例逐年增加(2024至2026年逐年提升到65%、68%、70%,2026年以后均为70%),我市5年后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数将增加约2000人,需设立一所新的普通高中化解生源压力。
二、实施原则
1.坚持以民为本原则。统筹考虑学校地理位置、人口分布等综合因素,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贴合学生就近入学需求,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2.坚持科学规划原则。执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综合考量常住人口增减和分布变化趋势,科学配置教育资源。
3.坚持高质量发展原则。加快构建幼有优育、学有优教的高质量教育体系,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促进城乡、校际之间高位均衡发展,保障每个学生同等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4.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论证、公示、听证、报批等程序,准确把握民意民情,主动向社会公开,确保家长有参与权、社会有知情权,保证大局稳定。
5. 坚持集约节约原则。整合利用闲置资源、新建学校,实行“一址两校”办学模式,充分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有效服务扬中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三、调整方案
2024年教育资源布局调整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高中学段利用原市明珠中学校址设立市二中分部。
初中学段撤并市明珠中学,整体并入市外国语中学;依托新建的城西学校设立市外国语中学城西校区,市外国语中学七年级在城西校区办学,八九年级在本部办学。市兴隆中学迁入市兴隆中心小学办学,分别保留中学和小学建制。
小学学段依托新建的城西学校设立市外国语小学城西校区,市外国语小学五六年级在城西校区办学,一至四年级在本部办学。市永胜中心小学撤并至市八桥中心小学。
幼儿园学段市永胜中心幼儿园撤并至市八桥镇中心幼儿园。
后续适时实施中长期布局优化调整工作。
扬中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5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