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南渡江水系廊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儋州段1#弃渣场的用地公示

海南省南渡江水系廊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儋州段1#弃渣场的用地公示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南渡江水系廊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求占用儋州市兰洋镇番加黎族村委会使用8.8296公顷林地,全部为III级保护林地,用于建设海南省南渡江水系廊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儋州段)1#弃渣场,拟使用林地权属为集体。

为了公开、公正地维护林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示上述使用林地情况。公告日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7月30日起至2024年8月5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附上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手续。

特此公示

附件:海南省南渡江水系廊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儋州段)1#弃渣场-儋州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局部图1份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李波;电话:0898-********


海南省南渡江水系廊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儋州段)1#弃渣场-儋州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局部图.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保护修复 用地 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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