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泉路道路大修工程质量监督服务询价公告
江泉路道路大修工程质量监督服务询价公告
我单位拟开展江泉路道路大修工程质量监督服务,现需对本项目进行市场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江泉路全线长约625米,现状道路宽23米,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本项目主要对路面病害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路面翻挖及铣刨,重新施画交通标线等,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
2、工作内容:承担本工程质量监督及交竣工验收工作,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合同的执行情况、审查企业人员资质情况、检查档案资料完整性情况,负责主体工程质量验收,结合实体指标、外观质量、质保资料检查结果,综合评价工程质量,并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评价。
二、发包内容:江泉路道路大修工程质量监督服务。
三、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交(竣)工验收合格。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资质:
(1)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人自2019年07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2个类似工程监测或工程检测服务业绩的。(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报价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
(1)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五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五、询价费用
1、根据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就本合同项下向报价人征收的所有税金及其他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2、报价人应无条件地服从发包人的总体协调安排,按照发包人的指令做好项目建设各时期的配合等工作,为此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含在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3、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总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工作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4、本标段设有最高限价,限价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00元)。报价人的报价超过上述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六、询价函发放时间、地点
1、发放时间:2024年07月31日-08月02日北京时间9:00-17:00;
2、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200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四号楼4楼410室;电话:025-********
3、领取询价文件需携带材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原件或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所在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报价人应当在询价文件要求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送达指定地点:
1、递交时间: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6日14时30分。
2、递交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200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四号楼四楼会议室。
南京市雨花台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07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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