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镇燃气智慧监管与监测预警平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采购公告

沈阳市城镇燃气智慧监管与监测预警平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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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沈阳市城镇燃气智慧监管与监测预警平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GFW2024-12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城镇燃气智慧监管与监测预警平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城市更新行动中央专项补贴资金,招标人为沈阳市城
镇燃气管理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市城镇燃气智慧监管与监测预警平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配合评审、完善修
改、直至通过评审及相关配套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城镇燃气智慧监管与监测预警平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沈阳市城镇燃气智慧监管与监测预警平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在平台“中介服务”的工程咨
询单位名录中,且咨询专业包含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
3.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供应商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3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邮寄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
邮费)1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 51 号银河
国际大厦 A 座 1208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 51 号银河
国际大厦 A 座 1208 室)
七、其他
1.项目名称:沈阳市城镇燃气智慧监管与监测预警平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2.采购单位:沈阳市城镇燃气管理站;
3.采购代理: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履约地点:沈阳市;
5.资金来源:城市更新行动中央专项补贴资金;
6.采购范围:沈阳市城镇燃气智慧监管与监测预警平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配合评审、完善
修改、直至通过评审及相关配套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7.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 5 天内完成编制工作。
8.领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网络购买采购文件。
9.领取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2)“《全国投资项目
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网页截图(须能体现工程咨询单位详情及咨询专业);3)咨询工
程师(投资)登记证书;4)截至购买文件时,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5)授权委托书。上述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网上
购买则须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至我单位邮箱 lnzf8885@163.com,邮件应注明项目
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电话等,标书款汇至我公司账户(开户银行:建行沈
阳融汇支行,账号:21001370008052515743),汇款时一定要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编号(可
简写)。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市城镇燃气管理站。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市城镇燃气管理站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 138 号
联 系 人:詹岭
电 话:024-225652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 51 号
联 系 人: 刘琳
电 话: 024-31679596-8885
电子邮件: lnzf8885@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智慧监管 监测预警 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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