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双龙大道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元大线至井元公路段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元氏县双龙大道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元大线至井元公路段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元氏县双龙大道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元大线至井元公路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双龙大道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元大线至井元公路段)已由元氏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元氏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元氏县双龙大道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元数政审字[202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氏县公路工程服务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元氏县公路工程服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元氏县双龙大道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元大线至井元公路段)EPC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元氏县;

2.1.3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元大线,终点止于井元公路。路线全长4.9公里,双向四车道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全线采用沥青路面结构。

2.1.4工期:3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9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清单编制、竣工图、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及审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配套设备及施工主要材料的采购等工作。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主要人员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 7月 1 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5)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评审”“远程异地”政策,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投标的;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6、本项目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8月 1 日 0 时至2024年 08 月 7 日 24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08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登陆“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北京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50)》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

(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电子,及后续的开评标(北京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河北CA 24小时服务热线:400-707-3355)。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需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和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才能够打开招标文件查看。技术支持电话: 0311-********

(3)启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多CA互认系统。各市场主体须下载“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下载地址: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

(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完成获取保证金账号、下载招标文件等事宜。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5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按时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BT 文件),根据流程进行相关操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5)本次开标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且不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远程参加开标活动。

(6)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推进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实施方案》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及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求,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不断提高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安全感、满意度,重点排查招投标领域六个方面问题:一是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等恶意竞标行为;二是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等强揽工程行为;三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四是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五是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不规范、代理人员非专职专业人员;六是评标专家评标行为不规范、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发现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行政监督部门及公安等有关部门。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元氏县公路工程服务站,联系人:何许静,联系方式:0311-********;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广信联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曹清,联系电话:0311-********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元氏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电话:0311-********

电子邮箱:ysxspjjdb@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使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收费0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氏县公路工程服务站

招标代理:河北广信联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元氏县蟠龙路3号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建设南大街249号中房联合广场9号办公楼

邮 编: ******

邮 编:******

联系人: 何许静

联系人:曹清

电 话: 0311-********

电 话:0311-********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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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2.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2024年07月 30 日

招标文件如下:
元氏县双龙大道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元大线至井元公路段)EPC总承包.HBZ

标签: 改造工程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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