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市实验中学文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阿克苏市实验中学文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阿克苏市实验中学文印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办公用品/纸制文具/复印纸

采购单位 阿克苏市实验中学
行政区域 阿克苏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20:4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6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依干其镇华阳社区书香门第小区13栋1单元402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依干其镇华阳社区书香门第小区13栋1单元402室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艳阳
项目联系电话 181*****106
采购单位 阿克苏市实验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阿克苏市教育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老师135*****205
代理机构名称 阿克苏正泽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依干其镇华阳社区书香门第小区13栋1单元4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艳阳181*****106

项目概况

阿克苏市实验中学文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阿克苏正泽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S-ZZX-SYZX-CG-WYFW********

项目名称:阿克苏市实验中学文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文印服务采购(详见采购文件及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单价招标,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营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负责人/经营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31日 至 2024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克苏正泽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依干其镇华阳社区书香门第小区13栋1单元4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依干其镇华阳社区书香门第小区13栋1单元4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2、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其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 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 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 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20%(工程项目为 3% 5%)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 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 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 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 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 6%(工程 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 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 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实验中学     

地址:阿克苏市教育路15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135*****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克苏正泽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依干其镇华阳社区书香门第小区13栋1单元402室            

联系方式:刘艳阳181*****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艳阳

电 话:  181*****106

 

标签: 文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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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正泽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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