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五常直属库有限公司山河分公司仓储区道路维修、山河分公司消防设施维修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央储备粮五常直属库有限公司山河分公司仓储区道路维修、山河分公司消防设
施维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4080056)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央储备粮五常直属库有限公司山河分公司仓储区道路维修、山河分公司消防设施维
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招标公告,招标人为中
央储备粮五常直属库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央储备粮五常直属库有限公司山河分公司仓储区道路维修; (002)中央储备粮
五常直属库有限公司山河分公司消防设施维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央储备粮五常直属库有限公司山河分公司仓储区道路维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详见招标公告;
(002 中央储备粮五常直属库有限公司山河分公司消防设施维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 518 号办公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 518 号办公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五常直属库有限公司山河分公司仓储区道路维修、山河分公司消防设
施维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五常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企
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中央储备粮五常直属库有限公司山河分公司仓储区道路维修、山河分公司消
防设施维修。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五常市
2.3 建设规模:第一标段:计划山河库原 1、2、9 号平房仓和 3-8 号砖圆仓及东门附近地面
破除等。
第二标段:计划对原有库区增设消防管网等。
(以上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4 项目招标控制价:2866050.93 元,其中第一标段:1816345.88 元;第二标段:1049705.05
元。
2.5 计划工期:2024 年 9 月 1 日-2024 年 11 月 29 日,总工期:90 日历天。
(上述开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根据各期项目发出
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以分期整个项目的实际竣工日期为准。)
2.6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中央储备粮五常直属库有限公司山河分公司仓储区道路维修
第二标段:中央储备粮五常直属库有限公司山河分公司消防设施维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含三级)(根据《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如提供
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资质等级
的承揽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 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
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
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1 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 人):具
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1 人):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 人):提供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以上人员专业相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 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8 月 7 日 9 时 00 分
(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下述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还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需携带以下列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
盖公章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 518 号办公楼一楼)获取招标
文件,逾期不予受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委托代理人身份
证;(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
户信息表的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并且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 500 元/本,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
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
性、完整性负责。
缴纳标书款费用账号如下:
第一标段: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账 户:30206098005443
第二标段: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账 户:30206098005444
标书款汇款时在备注栏里标明:项目名称的招标编号+投标单位简称。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 年 8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5.2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下开标,各投标人需到达现场开标。
5.3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 518 号办公楼会议室。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现场踏勘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 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
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
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监督人:中央储备粮五常直属库有限公司内部监督
招 标 人:中央储备粮五常直属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博
电 话:13074522412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光鑫、张云良
联系电话:1820154864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央储备粮五常直属库有限公司内部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央储备粮五常直属库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赵博
电 话:130745224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0 层
联 系 人: 郭光鑫、张云良
电 话: 18201548642
电子邮件: dailigongsi0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