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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项冲击试验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
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QT024FR561C11506BD/HDGC-FW-GKZB-24-1472
2.2项目名称:源项冲击试验外委项目
2.3项目概况:
核电厂发生高能管道断裂(HELB)事故时,破口喷射流体会对周围区域内的保温、
途漆、电缆、电缆包覆材料、封堵材料等源项材料形成冲击。当破口射流喷放到这些源
项材料所在位置时的压力大于等于这些源项材料自身的破坏压力,喷放将对这些材料造
成破坏,导致大量碎片产生。某一类材料的Z0定义为该类材料会受到破口射流影响
而被破坏的区域,在该区域中,破口射流具有足够的能量破坏这种材料而产生碎片。
Z0I的外形和尺寸定义参考美国滤网设计方法论NE04-07,NEI04-07卷1中定义
假想破口位置的Z0L为球形,球形区域的圆心即为破口位置:Z0的尺寸是破口大小和
碎片破坏压力的函数。Z0I的外形和尺寸直接决定了碎片的种类和重量,是滤网上游碎
片源项分析的重要内容。
滤网上游源项材料冲击试验是通过模拟事故工况下玻口喷射流体对周围区域内的
保温材料、涂漆、电缆、电缆包覆材料、封堵材料等试验件形成的冲击,验证试验件承
受冲击的能力,获取这些源项材料在冲击下恰好无法被玻坏的冲击压力,及其对应的
Z01半径(Z0),同时得到这些材料在所对应的rZOL下的碎片形态分布特征的试验:
2.4招标范围: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开展源项材料冲击试验研究工作
实施破口冲击试验、试验结果总结等。试验件进行冲击试验前
超行预
预老化不在本外委任务范围内。乙方应结合冲击试验结果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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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实际工程中的ZOL及碎片尺寸、形态分布特性等:参加由甲方组织开展的滤网源
项分析相关的审评对话会,在核安全审评中针对冲击试验相关内容提供技术支持。
甲方应提供试验研究所必要的输入,包,括破口条件、冲击源项材料范围同时提供必
要的源项材料试验件。
25项目地点:北京和乙方所在地。
2.6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T0起至T0+5个月止,具体进度要求如下:
(1)合同签订后3天内乙方完成各类冲击试验件的数量、尺寸参数及安装说明:
(2)合同签订后0.5个月内乙方完成工作大纲、试验大纲、质量计划、试验方案
编制,并在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由乙方组织完成上述文件的评审:
(3)合同签订后2.5个月内甲方完成试验件的交付:
(4)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乙方完成源项冲击试验:
(5)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乙方完成源项冲击试验报告编制并组织完成报告的评审:
若招标公告中服务期与任务书中进度要求不一致,以招标公告中服务期为准。
2.7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1.900.00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
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试验台架、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
任制定和实施质量计划,并对质量计划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
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其他要求:无。
管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
(2)
4/101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h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
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
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
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因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
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
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发售时间:2024年7月30日17:00-2024年8月5日17:0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提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
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8月2Z日9:0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
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7.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7.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8.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其他说明
9.1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9.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光
杰管野
担任
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
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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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
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
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一“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
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
117号
核建大厦一层
邮编:100044
邮
编:100073
联系人:林粒
电话:010-80939760
电子邮件:linli@puyuan.co四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
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仅接受对资格条件
及评标办法等异议。
电话:
电子邮件:/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富国程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
司
61101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