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技能培训服务招标公告

失地农民技能培训服务招标公告

临汾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8月15日


临汾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失地农民技能培训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价公告

受临汾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委托,临汾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对临汾开发区失地农民技能培训服务项目进行询价,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临汾开发区失地农民技能培训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临开采询【2016】第8号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询价采购共一包: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询价文件内容。

第一包:失地农民技能培训服务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询价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24个月(签订合同之日起)

四、项目预算:每位学员每天的费用100元以内;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具有本项目供应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询价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3.具有完善售后服务体系;

4.其他要求:

(1)具有合法的办学资质(能够提供办学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等证明材料);

(3)具有满足常年培训所需要的教学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4)配备与培训项目相适应的教学设施设备和校企合作的实习实训基地有多媒体教室、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50万元以上;

(5)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中级职称教师不少于20人,高级职称教师不少于5人;

(6)培训项目收费经物价局核准,公正合理;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经办人身份证;

7、合法的办学资质(能够提供办学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等证明材料);

8、办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证明(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9、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存),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服务商购买磋商文件。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磋商小组磋商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

(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

2.发售地点:临汾市开发区管委会413室

3.询价文件售价:200元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8月23日15时00分

地点:临汾市开发区管委会320室(临汾开发区河汾一路)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询价会议。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临汾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联系人:段梅、李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临汾市开发区河汾一路

邮编:041000

联系人:闫女士、高女士

电话:****-*******

2016年8月3日


临汾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8月15日


标签: 技能培训服务 人事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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