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光照农业光伏电站35kV架空集电线路工程施工分包招标公告

晴隆县光照农业光伏电站35kV架空集电线路工程施工分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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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晴隆县光照农业光伏电站35kV架空集电线路工程施工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DLZB2024-263)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
一、招标条件
本晴隆县光照农业光伏电站35kV架空集电线路工程施工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1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贵
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晴隆县光照农业光伏电站(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贵州省
晴隆县、关岭县,工程规划装机容量100MW,直流侧容量为129.49MWp,前期已
投产20MWp(接入岗坪站)。本光伏电站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东部规
模村光伏场区位于晴隆县城北部直线距离约12km,装机20MWp,已建设完成。西
部茶马光伏场区规划装机109.49MWp,为新建场区,位于晴隆县城东部直线距离
约14km,距黔西南州兴义市区直线距离约93km,乡道从北部两块光伏场区中间
经过,国道G320从东部光伏场区北侧通过,乡村道路从光伏场区西侧通过,对
外交通便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晴隆县光照农业光伏电站35kV架空集电线路工程施工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晴隆县光照农业光伏电站35kV架空集电线路工程施工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且未被列
入贵州院及中国电建集团黑名单;
3.2
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持有二级建造师(机电或建筑)专业资格证书,同时
持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必须是和响应单位
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并且必须提供劳动合同证;
3.4
业绩要求:至少提供1个近5年(截止开标时间前60个月)35kV及以上输变电项
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5中标后须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
号)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并配置满足项目工期要求
的机械设备、人力资源要求,确保项目工期满足要求;
3.6信誉要求: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
和冻结。
3.8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电建集团、贵州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
投标的处罚期内。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
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11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
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工程不允许违法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30日 09时30分到2024年08月05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30日至2024年08月05日,
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下同),通过电子邮箱(1261193386@qq.com)进行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
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
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请在授权委托书中单独一行写清楚公司名
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法人姓名+法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10楼1006会议室(不接受邮寄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0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中国电建集团
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楼1006会议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晴隆县光照农业光伏电站35kV架空集电线路工程施工分包
招标编号:GZDLZB2024-2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晴隆县光照农业光伏电站35kV架空集电线路工程施工分包
2.2项目概述:本工程晴隆县光照农业光伏电站(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贵州
省晴隆县、关岭县,工程规划装机容量100MW,直流侧容量为129.49MWp,前期
已投产20MWp(接入岗坪站)。本光伏电站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东部
规模村光伏场区位于晴隆县城北部直线距离约12km,装机20MWp,已建设完成。
西部茶马光伏场区规划装机109.49MWp,为新建场区,位于晴隆县城东部直线距
离约14km,距黔西南州兴义市区直线距离约93km,乡道从北部两块光伏场区中
间经过,国道G320从东部光伏场区北侧通过,乡村道路从光伏场区西侧通过,
对外交通便利。
本项目采用3.15MW光伏子方阵,容配比约1.3,逆变器采用196kW,3.15MW方阵
采用3150kVA箱式变电站升压至35kV。东部光照光伏场区采用1回35kV集电线路
(包括架空、电缆)接入岗坪升压站,已建设完成;西部茶马光伏场区采用4回
35kV集电线路(包括架空、电缆),其中1回接入岗坪升压站,3回接入新建的
晴隆500kV升压站。岗坪升压站和新建500kV升压站均位于关岭县岗乌镇。
2.3招标范围:
1、35kV架空集电线路与光伏区、升压站工程界限如下:
(1)光伏场区施工单位负责将电缆展放至35kV架空集电线路第一基塔,做好电
缆端子。35kV架空集电线路施工单位负责将电缆安装至横担处与导线连接。
(2)35kV架空集电线路施工单位负责光伏场区35kV架空集电线路与500kV升压
站的界限为升压站内一次预制舱35kV集电线路开关柜进线端子(含进线端子接
线)。
2、本工程承包人范围包括:本招标项目35kV架空集电线路范围内的设备材料、
所有的建筑安装工程、调试、试验、验收、监造、卸货、倒运、保管、管理、
质保、精品工程等一揽子工作和发包人负责范围内的配合协调工作,以及本协
议书未明确约定但属于承包人范围内为满足施工建设所必须的所有工作,包括
但不限于下述工作:
(1)承包人负责完成架空集电线路规划选址、合法合规性手续办理、施工直到
线路带电等所需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架空35kV集电线路的塔材、金
具、电缆、光缆等架空集电线路建设所必须的材料采购、线路路径协议办理、
线路核准(如需要时)、线路迁改(含通信线路、通信基站、电力线路等)、
交叉跨越(钻越)、取得环评、水保、国土、林业、军事、文物等批复文件,3
5kV架空集电线路所有的建筑安装工程,架空35kV集电线路范围内所涉及到的塔
基征地及其他相关手续办理,征地协调及因此发生的征地费、租地费、用地补
偿费、青苗赔偿、树木砍伐赔偿、迁移补偿费、复垦费、余物清理费、土地使
用税、耕地占用税等所有费用、税金,35kV集电线路下塔电缆采购、电缆头制
作,及所有设备材料的安装。35kV集电线路与500kV升压站的进线端子接线安装

(2)承包人工程施工应满足当地环保、林业、国土、消防、城建规划、供电、
水保及防洪等要求;满足电网公司、质量监督站、安评验收要求,即便在招标
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
的,则需纳入本合同服务范围内,并最终由发包人确定。如因承包人违规、违
法施工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此外,因此事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由承包人负相关责任。
(3)承包人按相关行业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竣工移交前本线路内所需的宣
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设备及材料的进场抽样送检(取得第三方试
验合格报告)及基础抗拉拔试验,接地电阻测试(取得第三方试验合格报告)
、电能质量检测等其他相关的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
(4)承包人负责办理与本项目并网和验收相关的各种证照手续,包含但不限于
以下工作:负责项目消缺,配合性能试验、考核验收,负责技术和售后服务、
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质检、防雷接地评估及验收、水土保持验
收、环境保护验收、安全竣工验收、所有性能测试及试验等);配合劳动安全
及职业健康验收。
(5)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的与项目相关
的合法性手续的办理(配合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不另算)。
(6)承包人负责完成业主规定的资料电子化移交工作,负责工程范围内所有资
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组卷及移交及档案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
设计单位仅提供资料,其余工作由承包人负责)、设备及材料(含随机备品备
件及材料、专用工具等)的技术资料(甲供设备发包人仅提供资料,其余工作
由承包人负责)、验评资料、调试及报告资料、所有管理资料等。费用包含在
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7)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应包含从项目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质量保修期内
所需要的所有工作,费用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注:在合同中未明确,
但事实证明是保证实现项目功能所必需的工作属于承包人范围,承包人不得以
此要求发包人增加任何费用)。
(8)施工及生活用水、电源属于承包人负责范围,施工用电(包含永久及临时
站用变)及施工、生活临时用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场地排水由承包人负责。
(9)承包人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所涉及工作的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等,
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0)承包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试运行所需人员、
设备、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的条件以及试运行费用等由承
包人负责。
(11)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承包人负责本项目35kV架空集电线路所有设备
命名、编号、标识等,并承担相关费用,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2)承包人负责施工范围内包括不限于警示、设备、标志、色环等的制作安
装,制作及安装标准按发包人要求执行。
(13)设备的调试属于承包人工作内容,调试单位应具备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二级。
(14)在施工过程中,因车辆对施工沿线已有道路造成的损坏或散落的建筑垃
圾等,承包人应负责恢复,将建筑垃圾清理干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不另计。
(15)承包人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所涉及工作的施工措施费(含特殊施工措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6)承包人要特别注意水土流失的预防及处理,施工禁止大规模动土,因施
工不得不临时破坏植被的,必须复垦、还原。水土保持施工根据工程进度严格
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同步施工,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水土保持验收标准。因不按
水土保持方案施工引起的水土保持行政处罚等,均由承包人承担。
(17)承包人在选择分包人(含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时应对分包人的信誉、
报价及质量进行综合考虑。承包人在与潜在的主要分包人进行合同谈判或邀请
其参加投标前,均应事先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和认可(包括对该潜在主要分包人
的确认)。承包人在确定主要分包人前,须报监理人、发包人通过评审会等形
式确定。擅自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扣留分包部分的合同价款,由此给发包
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对潜在主要分包人的同意或不
同意,并不免除承包人本应承担的任何责任,也不增加发包人的责任。发包人
有权参加选择主要分包人的过程,并提出建议和意见,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发包
人的建议和意见。
(18)除非本合同有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工程量清单、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
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
理、关系协调、征租地协调、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及相关政策处理、验
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招标文件中未
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等均
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
到,但它对于本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相关建筑
、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
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19)承包人负责按建设单位要求为本项目所有设备命名、编号、标识等,费
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20)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应包含从项目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质量保修期
内所需要的所有工作,费用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注:在合同中未明确
,但事实证明是保证实现项目功能所必需的工作属于承包人范围,承包人不得
以此要求发包人增加任何费用)。
(21)所有为保障项目顺利竣工验收的设计变更,涉及变更费用包含在合同价
款内,不另计。
(22)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其他仍需要承包人建设的内容等费用包含在合
同价款内,不另计。。
(23)由于承包人制造、采购供货、安装等问题而导致设备无法正常按期投产
、供货设备无法长期连续、安全、经济、稳定、可靠地运行,不能满足技术性
能要求,承包人负全部责任。
(24)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工艺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含特殊
措施)调整等造成费用增加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以此要求发包人调整
合同价格。
(25)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
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施工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
中的人工费用,在进度结算中建立全体农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并加盖公章
,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提供的附件资料将当期结算中的农民工工资拨付农民工工
资(劳务费)专用账户。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且未被列
入贵州院及中国电建集团黑名单;
3.2
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持有二级建造师(机电或建筑)专业资格证书,同时
持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必须是和响应单位
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并且必须提供劳动合同证;
3.4
业绩要求:至少提供1个近5年(截止开标时间前60个月)35kV及以上输变电项
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5中标后须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
号)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并配置满足项目工期要求
的机械设备、人力资源要求,确保项目工期满足要求;
3.6信誉要求: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
和冻结。
3.8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电建集团、贵州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
投标的处罚期内。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
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11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
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工程不允许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30日至2024年08月05日,每日上午09:3
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通
过电子邮箱(1261193386@qq.com)进行报名。
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请在授权委托书中单独
一行写清楚公司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法人姓名+法人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提交报名资料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做成一份PDF【标记清楚:
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和一份可编辑版开票信息(
附转账回单或截图)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1261193386@qq.com)进行报名。
5.2本项目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办理入“贵州院供应商库(免费)”
及“中电建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系统库”(需缴纳年费),按照发送的入库模
板,及时填写入库资料,进行入库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0日上午10
时00分,地点为: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10楼1006会议室(不接受邮寄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端(http://bidding.gzbpa.org.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
联系人:蒲萱
电话:0851-88605310
技术负责人: 杨辰
电 话: 18884951816
2024年07月30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
室/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20楼2005室
联 系 人:蒲萱
电 话:0851-88605310
电子邮件:126119338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蒲萱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公告
晴隆县光照农业光伏电站35kV架空集电线路工程施工分包
1.招标条件
招标编号:GZDLZB2024-263
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晴隆县光照农业光伏电站35kV架空集电线路工程施工分包
2.2项目概述:本工程晴隆县光照农业光伏电站(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贵州
省晴隆县、关岭县,工程规划装机容量100MW,直流侧容量为129.49MWp,前期
已投产20MWp(接入岗坪站)。本光伏电站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东部规
模村光伏场区位于晴隆县城北部直线距离约12km,装机20MWp,已建设完成。西
部茶马光伏场区规划装机109.49MWp,为新建场区,位于晴隆县城东部直线距离
约14km,距黔西南州兴义市区直线距离约93km,乡道从北部两块光伏场区中间
经过,国道G320从东部光伏场区北侧通过,乡村道路从光伏场区西侧通过,对外
交通便利。
本项目采用3.15MW光伏子方阵,容配比约1.3,逆变器采用196kW,3.15MW
方阵采用3150kVA箱式变电站升压至35kV。东部光照光伏场区采用1回35kV集电
线路(包括架空、电缆)接入岗坪升压站,已建设完成;西部茶马光伏场区采用4回
35kV集电线路(包括架空、电缆),其中1回接入岗坪升压站,3回接入新建的晴隆
500kV升压站。岗坪升压站和新建500kV升压站均位于关岭县岗乌镇。
2.3招标范围:
1、35kV架空集电线路与光伏区、升压站工程界限如下:
(1)光伏场区施工单位负责将电缆展放至35kV架空集电线路第一基塔,做好
电缆端子。35kV架空集电线路施工单位负责将电缆安装至横担处与导线连接。
(2)35kV架空集电线路施工单位负责光伏场区35kV架空集电线路与500kV
升压站的界限为升压站内一次预制舱35kV集电线路开关柜进线端子(含进线端
子接线)。
2、本工程承包人范围包括:本招标项目35kV架空集电线路范围内的设备材
料、所有的建筑安装工程、调试、试验、验收、监造、卸货、倒运、保管、管理、质
保、精品工程等一揽子工作和发包人负责范围内的配合协调工作,以及本协议书
未明确约定但属于承包人范围内为满足施工建设所必须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
限于下述工作:
(1)承包人负责完成架空集电线路规划选址、合法合规性手续办理、施工直
到线路带电等所需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架空35kV集电线路的塔材、金具
、电缆、光缆等架空集电线路建设所必须的材料采购、线路路径协议办理、线路
核准(如需要时)、线路迁改(含通信线路、通信基站、电力线路等)、交叉跨越(钻
越)、取得环评、水保、国土、林业、军事、文物等批复文件,35kV架空集电线路所
有的建筑安装工程,架空35kV集电线路范围内所涉及到的塔基征地及其他相关
手续办理,征地协调及因此发生的征地费、租地费、用地补偿费、青苗赔偿、树木
砍伐赔偿、迁移补偿费、复垦费、余物清理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所有费
用、税金,35kV集电线路下塔电缆采购、电缆头制作,及所有设备材料的安装。35
kV集电线路与500kV升压站的进线端子接线安装。
(2)承包人工程施工应满足当地环保、林业、国土、消防、城建规划、供电、水
保及防洪等要求;满足电网公司、质量监督站、安评验收要求,即便在招标范围内
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则需
纳入本合同服务范围内,并最终由发包人确定。如因承包人违规、违法施工造成
的相关后果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此外,因此事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相
关责任。
(3)承包人按相关行业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竣工移交前本线路内所需的
宣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设备及材料的进场抽样送检(取得第三方试验
合格报告)及基础抗拉拔试验,接地电阻测试(取得第三方试验合格报告)、电能
质量检测等其他相关的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
(4)承包人负责办理与本项目并网和验收相关的各种证照手续,包含但不限
于以下工作:负责项目消缺,配合性能试验、考核验收,负责技术和售后服务、完
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质检、防雷接地评估及验收、水土保持验收、环
境保护验收、安全竣工验收、所有性能测试及试验等);配合劳动安全及职业健康
验收。
(5)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的与项目相
关的合法性手续的办理(配合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不另算)。
(6)承包人负责完成业主规定的资料电子化移交工作,负责工程范围内所有
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组卷及移交及档案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设
计单位仅提供资料,其余工作由承包人负责)、设备及材料(含随机备品备件及材
料、专用工具等)的技术资料(甲供设备发包人仅提供资料,其余工作由承包人负
责)、验评资料、调试及报告资料、所有管理资料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
另计。
(7)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应包含从项目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质量保修期
内所需要的所有工作,费用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注:在合同中未明确,但
事实证明是保证实现项目功能所必需的工作属于承包人范围,承包人不得以此
要求发包人增加任何费用)。
(8)施工及生活用水、电源属于承包人负责范围,施工用电(包含永久及临时
站用变)及施工、生活临时用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场地排水由承包人负责。
(9)承包人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所涉及工作的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等
,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0)承包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试运行所需人员、
设备、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的条件以及试运行费用等由承包人
负责。
(11)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承包人负责本项目35kV架空集电线路所有
设备命名、编号、标识等,并承担相关费用,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2)承包人负责施工范围内包括不限于警示、设备、标志、色环等的制作安
装,制作及安装标准按发包人要求执行。
(13)设备的调试属于承包人工作内容,调试单位应具备承试电力设施许可
证二级。
(14)在施工过程中,因车辆对施工沿线已有道路造成的损坏或散落的建筑
垃圾等,承包人应负责恢复,将建筑垃圾清理干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不另计。
(15)承包人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所涉及工作的施工措施费(含特殊施工措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6)承包人要特别注意水土流失的预防及处理,施工禁止大规模动土,因施
工不得不临时破坏植被的,必须复垦、还原。水土保持施工根据工程进度严格按
照水土保持方案同步施工,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水土保持验收标准。因不按水土
保持方案施工引起的水土保持行政处罚等,均由承包人承担。
(17)承包人在选择分包人(含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时应对分包人的信誉、
报价及质量进行综合考虑。承包人在与潜在的主要分包人进行合同谈判或邀请
其参加投标前,均应事先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和认可(包括对该潜在主要分包人的
确认)。承包人在确定主要分包人前,须报监理人、发包人通过评审会等形式确定
。擅自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扣留分包部分的合同价款,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
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对潜在主要分包人的同意或不同意,并不
免除承包人本应承担的任何责任,也不增加发包人的责任。发包人有权参加选择
主要分包人的过程,并提出建议和意见,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发包人的建议和意见

(18)除非本合同有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工程量清单、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
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理
、关系协调、征租地协调、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及相关政策处理、验收等相
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
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
标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
于本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相关建筑、设备或服务,
也应由投标人提供,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
、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19)承包人负责按建设单位要求为本项目所有设备命名、编号、标识等,费
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20)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应包含从项目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质量保修
期内所需要的所有工作,费用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注:在合同中未明确,
但事实证明是保证实现项目功能所必需的工作属于承包人范围,承包人不得以
此要求发包人增加任何费用)。
(21)所有为保障项目顺利竣工验收的设计变更,涉及变更费用包含在合同
价款内,不另计。
(22)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其他仍需要承包人建设的内容等费用包含在
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23)由于承包人制造、采购供货、安装等问题而导致设备无法正常按期投产
、供货设备无法长期连续、安全、经济、稳定、可靠地运行,不能满足技术性能要
求,承包人负全部责任。
(24)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工艺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含特殊
措施)调整等造成费用增加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以此要求发包人调整合
同价格。
(25)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要求,
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施工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
进度结算中建立全体农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并加盖公章,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提供的附
件资料将当期结算中的农民工工资拨付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且未被列入贵州院
及中国电建集团黑名单;
3.2
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持有二级建造师(机电或建筑)专业资格证书,同时持有建筑施
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必须是和响应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
工,并且必须提供劳动合同证;
3.4
业绩要求:至少提供1个近5年(截止开标时间前60个月)35kV及以上输变电项目业绩(提
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5中标后须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
号)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并配置满足项目工期要求的机
械设备、人力资源要求,确保项目工期满足要求;
3.6信誉要求: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8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电建集团、贵州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处罚期内。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11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工程不允许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30日至2024年08月05日,每日上午0
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通过
电子邮箱(1261193386@qq.com)进行报名。
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
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请在授权委托书中单独
一行写清楚公司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法人姓名+法人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提交报名资料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做成一份PDF【标记清楚
: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和一份可编辑版开票信息(
附转账回单或截图)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1261193386@qq.com)进行报名。
5.2本项目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办理入“贵州院供应商库(免费)”
及“中电建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系统库”(需缴纳年费),按照发送的入库模板,及
时填写入库资料,进行入库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0日上午
10时00分,地点为: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10楼1006会议室(不接受邮寄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端(http://bidding.gzbpa.org
.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
联系人:蒲萱
电话:0851-88605310
技术负责人: 杨辰
电 话: 18884951816
2024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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