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安县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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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新安县 2024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FH-2024-071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安县 2024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0 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水利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磋商文件内的所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安县 2024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安县 2024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
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监理乙级(含)及以上监理资质;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水电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
证书,并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
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 2 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
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 1 人为总监);
3.4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
事项的真实性;
3.5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响应,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
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3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0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henanfuhuagcgl@163.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12 日 15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安县农业大厦四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12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安县农业大厦四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新安县 2024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指定邮箱
(henanfuhuagcgl@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8 月 12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
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FH-2024-0713
2、项目名称:新安县 2024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0000.00 元
最高限价:200000.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安县 2024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位于洛阳市新安县。
5.2 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5.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 监理服务周期: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5.5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或行业相关最新规定标准
5.6 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共 1 个包
6、合同履约期限:同监理服务周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根据豫财办[2020]33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
(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监理乙级(含)及以上监理资质;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水电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
证书,并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
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 2 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
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 1 人为总监);
3.4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
事项的真实性;
3.5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响应,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
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07 月 31 日至 2024 年 08 月 06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安县黄河西路 901 号
3.方式:本次采购实行不见面获取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均须将企业需要提供的资
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enanfuhuagcgl@163.com)并备注联系方式,
报名费转至指定账号后请发送转账凭证办理完报名手续后通过该邮箱向供应商发送竞争性
磋商文件。
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及授权委托书(所附证明材料均
为原件的复印件),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资料仅作为报名凭证。
注:授权委托书必须包括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
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4.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 年 08 月 12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安县农业大厦四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08 月 12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安县农业大厦四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如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新安县水利局
地 址:新安县农业大厦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379-65088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馥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中德产业园 6 幢 101 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4323930
2024 年 07 月 30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安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水利局
地 址:新安县农业大厦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379-65088689
电子邮件:henanfuhuagcgl@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馥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中德产业园 6 幢 101 室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379-64323930
电子邮件: henanfuhuagc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巩固提升工程 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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