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冲压车间VW326/3CN_K前地板冲压模具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WLZX201608-38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冲压车间VW326/3CN_K前地板冲压模具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采购货物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冲压车间VW326/3CN_K前地板冲压模具。
2.2项目描述:本项目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项目VW326车型生产前地板零件的大中型冲压模具。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局限于冲压车间VW326/3CN_K前地板冲压模具的设计、制造、预批量供件、设备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试生产、培训、验收、生产陪同和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规定。
2.4交货期:2017年11月15日前发货到现场,2018年6月30日交付使用。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
2.6交货地点:用户现场,一汽-大众天津工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设计、制造、预批量供件、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拥有充足的三坐标测量设备及人员,能够独立编制测量程序,并提供有能力的、足够的钳工人员数量及能力证明。
3.2投标人须具有最近3年同类或类似车型的前地板模具成功供货业绩并提供实例,同时提供已供货模具移交时的交货证明和零件合格报告及交货时的生产节拍(提供证明资料或验收单等)。
3.3投标人须通过 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或VDA 6.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
3.4通过一汽-大众的FTP能够独立完成所有数据的转换和归档(拥有读写权限)。
3.5具备并提供机加设备及调试压机、三坐标测量设备能力的可用性证明。(提供有效设备参数证明资料)
注:①投标人的母公司或兄弟公司或第三方的业绩无效,作为分包商所承揽的业绩无效。
②在投标时提供详细的证明资料(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详见招标文件)、业绩的证明(近期3年的业绩,并加盖公司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名。所有相关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参与投标的企业也可以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2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招标文件需另加手续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证明资料和手续费后二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5日13时30分,地点长春华天大酒店六楼二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2单元
邮政编码:130000
联 系 人:杨秋颖、石堃
联系电话:
157*****043电子邮件:
ccwlzx2001@vip.163.com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永安支行
帐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冲压车间VW326/3CN_K前地板冲压模具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采购货物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冲压车间VW326/3CN_K前地板冲压模具。
2.2项目描述:本项目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项目VW326车型生产前地板零件的大中型冲压模具。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局限于冲压车间VW326/3CN_K前地板冲压模具的设计、制造、预批量供件、设备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试生产、培训、验收、生产陪同和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规定。
2.4交货期:2017年11月15日前发货到现场,2018年6月30日交付使用。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
2.6交货地点:用户现场,一汽-大众天津工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设计、制造、预批量供件、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拥有充足的三坐标测量设备及人员,能够独立编制测量程序,并提供有能力的、足够的钳工人员数量及能力证明。
3.2投标人须具有最近3年同类或类似车型的前地板模具成功供货业绩并提供实例,同时提供已供货模具移交时的交货证明和零件合格报告及交货时的生产节拍(提供证明资料或验收单等)。
3.3投标人须通过 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或VDA 6.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
3.4通过一汽-大众的FTP能够独立完成所有数据的转换和归档(拥有读写权限)。
3.5具备并提供机加设备及调试压机、三坐标测量设备能力的可用性证明。(提供有效设备参数证明资料)
注:①投标人的母公司或兄弟公司或第三方的业绩无效,作为分包商所承揽的业绩无效。
②在投标时提供详细的证明资料(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详见招标文件)、业绩的证明(近期3年的业绩,并加盖公司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名。所有相关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参与投标的企业也可以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2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招标文件需另加手续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证明资料和手续费后二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5日13时30分,地点长春华天大酒店六楼二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2单元
邮政编码:130000
联 系 人:杨秋颖、石堃
联系电话:
157*****043电子邮件:
ccwlzx2001@vip.163.com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永安支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