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中央和国家机关年度会议定点场所开放式框架协议征集招标公告
北京地区中央和国家机关年度会议定点场所开放式框架协议征集招标公告
北京地区中央和国家机关2024-2026年度会议定点场所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受征集人委托,就北京地区中央和国家机关2024-2026年度会议定点场所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征集,邀请合格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编号:GC-FGD******
二、项目名称:北京地区中央和国家机关2024-2026年度会议定点场所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征集内容
(一)项目分包:本次征集能够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2024-2026年度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域核心景区除外)举办各类会议服务的定点场所,共分四包:
1.第一包:可承办重要会议和一类会议、二类会议服务(含住宿餐饮)的场所
具体要求见本征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最高限制单价为人均价格:一类会议760元/人天,二类会议650元/人天。费用组成包括:人均每日住宿费、人均每日伙食费(自助餐)、人均每日其他费用(包括会议室租金等)。
2.第二包:可承办重要会议和一类会议、二类会议服务(不含住宿餐饮)的专业会议场所
具体要求见本征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最高限制单价为人均价格:一类会议110元/人天,二类会议100元/人天。费用组成包括:人均每日其他费用(包括会议室租金等)。
3.第三包:仅承办三类会议、四类会议服务(含住宿餐饮)的场所
具体要求见本征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最高限制单价为人均价格:三四类会议550元/人天。费用组成包括:人均每日住宿费、人均每日伙食费(自助餐)、人均每日其他费用(包括会议室租金等)。
4.第四包:仅承办三类会议、四类会议服务(不含住宿餐饮)的专业会议场所
具体要求见本征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最高限制单价为人均价格:80元/人天。费用组成包括:人均每日其他费用(包括会议室租金等)。
注:1.每个响应人仅可参与响应其中一包,同时响应多包的,其对所有包的响应都将被拒绝。
2.入围第一包的供应商,视为同时入围第二、第三、第四包,可承办不含住宿餐饮的重要会议和一类会议、二类会议,含住宿餐饮的三类会议、四类会议以及不含住宿餐饮的三类会议、四类会议服务。入围第二包或第三包的供应商,视为同时入围第四包,可承办不含住宿餐饮的三类会议、四类会议服务。
3.每个响应人须将本单位所有能提供会议、餐饮、住宿服务的场所一次性完成填报,响应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再增加、删除或修改。
4.会议类型及会议服务费标准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号)和《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行〔2023〕86号)规定执行。
(二)协议期限:自本项目首次征集完成并发布入围结果公告之日起2年。框架协议到期后,如下一期征集入围尚未完成,可顺延至下一期框架协议生效之日。其余事项详见第六部分框架协议。
(三)服务范围:中央和国家机关。
(四)履约时间:在签订采购合同时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确定,入围供应商应按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期限提供服务。
(五)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服务标准
详见附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五、响应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第一、三包:须提供有效的与住宿有关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以及经营场所消防、电梯安全资质的有效证明材料;
2.第二、四包:须提供经营场所消防、电梯安全资质的有效证明材料。
若响应人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的在京内部宾馆、招待所、培训(会议)中心等事业单位,确因单位性质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可出具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同意的卫生和食品、消防、电梯安全等服务保障方案,代替相应的资格条件。
不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响应人,其响应将被拒绝。
六、征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法
即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www.zycg.gov.cn)免费下载征集文件。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响应人须使用电子采购系统(国e采)进行网上响应,请符合响应条件的响应人安装投标工具(新),并通过投标工具进入电子卖场产品填报界面填报产品信息,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本单位所有能提供会议、餐饮、住宿服务的场所及相关描述,一次性完成填报,编制完成后加密上传响应文件。请各响应人在提交(上传)响应文件前详细阅读中央政府采购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的《关于新版单独委托项目电子采购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2020-08-05)及相关附件。响应文件提交后,如响应人需修改响应产品信息,应先通过投标工具撤回响应文件,再回到投标工具技术部分修改。操作方法详见附件操作手册。添加响应产品相关的操作问题,可咨询电话:010-********;投标工具使用相关的技术问题,可咨询电话:010-********。
(二)响应人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并完成文件提交,除上述方式之外,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以纸质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时间截止后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
(三)供应商参与响应需要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中央政府采购网首页“注册指南”专栏下“CA服务”。已办理数字证书请确保证书还在有效期内,如已过期或即将过期,须联系CA服务机构进行证书更新。
八、接受响应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接受响应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
(二)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 09:00:00(北京时间)
(三)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响应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方式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响应截止时间。
(二)本项目响应文件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启,无需响应供应商参加。响应截止时间后,国采中心将组织项目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中央政府采购网发布。
(三)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十、联系方式
征集人名称: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
征集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院
项目联系人:杨睿 联系电话:010-******** 电邮:liuhonghua@ggj.gov.cn
国采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邮政编码:******
项目负责人:国采中心项目负责人 葛浩
联系电话:010-********
项目联系人:国采中心项目经办人 吕晓斌
联系电话:010-********
十一、信息发布
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十二、其他详细要求
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7月30日
标签: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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