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兰国际机场助航灯光10、28进近灯杆除锈刷漆服务招标公告
美兰国际机场助航灯光10、28进近灯杆除锈刷漆服务招标公告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助航灯光10、28进近灯杆除锈刷漆服务采购项目自主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助航灯光10、28进近灯杆除锈刷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W202*****0001)
二、项目概要
1.服务内容: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助航灯光10、28进近灯杆除锈刷漆服务,项目报价为招采方指定地点并完成服务的费用,招采方指定服务地点,包括提供服务所需的单价、服务费、材料费、保护材料、标记、装卸/运输、税费和售后服务等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
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
3.质保期:12 个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限长于厂家承诺的期限,以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为准)。
4.服务地点:海口美兰国际机场。
三、采购方式
自主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存续满一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资格要求文件中如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或签字的文书可以调整为其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或签字。)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1.6不存在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
1.7投标方要如实提供符合文件要求的业绩、奖项、人员等信息。不存在恶意瞒报、压低业绩导致投标文件评分严重低于企业真实水平的情况,若对招采公平性产生影响的,一经发现将淘汰其投标并列入美兰机场供应商黑名单。
1.8投标单位不存在串标、围标等有关违规、违法行为。
1.9 投标单位如中标,不将合同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公司、个人或单位,并自愿接受法律追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必要分包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分包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并确保分包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预算
项目按总包决标,人民币97,560.45元(含税价,税率9%);不含税价89,505.00元,不接受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
六、投标方式及投标时间
1.投标方在海南机场云采购管理平台(https://yzc.hainanairport.net/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中下载项目文件,并进行应答和报价,无需任何线下操作;投标及截标时间以系统中显示的时间为准。
2.投标时间: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6日15:00
七、项目联系人
马工,联系电话:15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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