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档案馆档案业务及办公设备与档案库房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洛川县档案馆档案业务及办公设备与档案库房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洛川县档案馆档案业务及办公设备与档案库房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档案业务及办公设备与档案库房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0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LX2024-007(1)
项目名称:档案业务及办公设备与档案库房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洛川县档案馆档案业务库房设备一标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6,190,04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190,045.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图书档案设备 | 档案业务库房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190,045.00 | 6,190,045.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
合同包2(洛川县档案馆档案业务办公设备二标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509,95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9,955.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其他办公设备 | 档案业务办公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9,955.00 | 509,955.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洛川县档案馆档案业务库房设备一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2(洛川县档案馆档案业务办公设备二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3.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7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3.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洛川县档案馆档案业务库房设备一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2023年年度提交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4.2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4 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5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6 社保缴费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8 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
4.9 本标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属于工业)。
合同包2(洛川县档案馆档案业务办公设备二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5.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2023年年度提交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5.2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4 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5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6 社保缴费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8 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
5.9 本标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31日 至 2024年08月0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
开标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投标人须完成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办理(包括法人锁、主锁)及信息绑定。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办理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CA 锁企业信息绑定在1号服务窗口(7 号楼 2 楼大厅)办理,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进行备案登记;
3.报名方式:投标人使用捆绑 CA 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4.下载文件:投标人登录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文件上传递交,纸质文件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响应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的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川县档案馆
地址:洛川县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132*****2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晟立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宝苑大厦1006室
联系方式:0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宁
电话:15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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