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县农用地综合利用项目宣惠河招标公告
吴桥县农用地综合利用项目宣惠河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吴桥县农用地综合利用项目(宣惠河)已由吴桥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吴发改备字{2023}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桥盛泽农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桥盛泽农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吴桥县农用地综合利用项目(宣惠河);建设地点:吴桥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吴桥县宣惠河河渠两岸河滩地2790.5亩,并进行土地平整,在河滩地种植金银花等;计划工期:150日历日;工程质量: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内容;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31 09:00至2024-08-05 09:0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注: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定标候选人。(一)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 1.收费标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55%收取。 2.付费主体: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二)平台使用情况 1.使用平台名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使用第三方平台。 3.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合同概(估)算30万以下,收费金额300元/标段;30万≤概(估)算<100万,收费金额600元/标段;100万≤概(估)算<500万,收费金额900元/标段;5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1000元/标段;10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2000元/标段。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吴桥县农用地综合利用项目(宣惠河) | 投标人/供应商 | 3000 |
标签: 农用地综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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