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科龙口污油水、垃圾废弃物终端处理
壹科龙口污油水、垃圾废弃物终端处理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壹科龙口污油水、垃圾废弃物终端处理)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备注 |
壹科龙口污油水、垃圾废弃物终端处理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7月) | 具体见“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 信誉要求:1)申请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2)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起)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3)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如申请人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关联关系: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则申请人的响应均视为无效。
4、业绩要求:提供从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完成的一般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处置各1份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工作范围、合同签页)、验收证明材料、发票等。未提供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无法认定的均视为无效。
5、申请人的响应和反馈材料应真实有效,如通过实地考察、相关政府网站核查或其他渠道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将永久禁止使用。
6、申请人应是《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系统的注册供应商或合格供应商,工商注册超过3年且不处于冻结状态。注册但未通过审核的,视为非注册供应商,其响应和反馈均视为无效。
7、申请人资质要求: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贮存、处置,核准的经营类别包含HW08类(251-001-08)、HW09类(900-007-09)、HW49(900-041-49)危险废物;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废物)、车辆危化品运输行驶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公司的,提供与第三方公司运输合同及危废运输公司营业执照、车辆行驶证、人员驾驶证相关资质;
(3)排污许可证:包含危险废物治理;
(4)接收处置储存能力:储存HWO8类(251-001-08:污油水、油水混合物)和HW09类(900-007-09:其他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油水混合物乳化液)的,不少于各500吨储存预留能力,并提供合格环评报告;
(5)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工艺及政府相关网站申请资格,包括但不限于海事部门、港务局、环保部门,并能提供相关申报资料及处置证明。供应商负责协助甲方办理当地的危废转移五联单、协助填报电子五联单等相关申报等工作;
(6)具备全年24小时不间断接收处置废弃物能力;
(7)具备成套成熟资源化处置设备、储存库房和自有检测实验室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7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服采办共享天津分中心
2024年7月31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