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训练器材招标公告

警用训练器材招标公告


警用训练器材采购询价函lXXJ2016-139 经县采购办公室批准,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芦溪县森林公安局的委托,现对下列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供应商参与投标。一、 询价项目:警用训练器材(预算金额38000元)
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计备注
警用训练器材1批
合计(大写): (¥: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二、本次询价项目采购一次性报价;按国家规定,实行“三包”(最终发票结算价)三、中标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交货地点:按采购单位要求。四、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询价供应商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所投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表等(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五、成交原则:符合采购单位所购产品要求及售后服务要求,且报价总价最低并报价低于采购预算金额的供应商中标;(如:大小写金额不符时则以大写金额为准)六、请将设备目录产品的报价单及其他资料填写完整后于2016年8月23日下午3:30之前密封至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田心阁信用联社—篮球场旁二楼)。(另收取中标单位场地服务费400元)七、联系电话:采购单位:138*****878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8月15日询价供应商承诺函 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方自愿参与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要求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二、全面履行询价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三、我方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贵方。四、我方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贵方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五、我方如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自愿接受解除供应商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年内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所提供的中标货物的价格高于同期同质的市场价。2、不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3、提供虚假发票。4、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5、违反承诺书其他规定。六、如我方所投报价高于市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我方产品。七、如我方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我方进行赔偿。八、我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对产品的要求。九、本承诺书经我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承诺方法定人:(承诺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警用训练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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