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0801”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荔湾区“0801”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荔湾区“0801”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荔湾区“0801”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荔湾区“0801”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12-******-04-01-******
投资项目名称 荔湾区“0801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荔湾区“0801”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标段(包)名称 荔湾区“0801”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区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规划新建用地总面积9754.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03平方米,容积率1.09,建筑密度≤25%,绿地率25%。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69平方米(包括地下训练场以及器材室),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4592.34平方米(1层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项目拟拆除现有营房,新建1栋8层营房暨训练基地,将1栋2F建筑改造为食堂,最大建筑高度38.9m;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6.15m,主要功能为装备车库、射击场及设备房,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基坑安全等级一级。(以相关部门批复具体方案为准)
招标内容 按招标文件、图纸、检测监测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文件承担合同范围内本项目的检测、监测服务,本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及基坑支护检测、实体结构检测、材料见证检验、建筑设备节能检测、绿色建筑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土壤氡检测、门窗幕墙工程检测、人防防护设备检测、消防专业相关材料检测、建筑智能化工程检测、消防系统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基坑监测、建筑物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等(具体以检测监测工程量清单为准,结算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和服务合同)。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2)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3)乙方需按相关要求将工程检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上述工作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4)本项目实施期间,如因本项目验收需要,经甲方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其他检测、监测项目,且乙方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检测、监测,并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监测报告。若乙方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相应单位实施,并按相关要求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确认,确保不影响项目验收。
工期(交货期) 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检测监测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2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以下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道路工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水平位移。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6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诚信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7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承担检测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 3.8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3.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其中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且须以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格式见附件三) 注:(1)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承担检测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7月31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0日 9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0日 9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8月20日 9时0分 开标地点 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招标人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A座7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建业 联系电话 188*****398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电话 02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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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检测 监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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