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购买后勤服务及纳税辅助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购买后勤服务及纳税辅助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类别 | 内容 |
1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时间: 2024 年 6 月 14 日 |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R有£无 | ||
2 | 项目预算安排 | 总预算金额(万元):150 |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150 | ||
项目资金来源:非同级财政拨款 | ||
3 | 项目采购内容 | 货物名称及数量: 核心产品: |
服务内容:2024年泸溪县税务局购买后勤服务项目 | ||
工程内容: | ||
4 | 项目实施时间 | 本项目实施时间为2024年9月1日—2027年8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签订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若乙方服务达不到本合同服务目标及业主方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或服务期限内乙方服务达不到本合同服务目标及业主方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业主方可更换物业服务单位;一年期满后,如乙方服务能满足甲方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经甲方同意,合同可续签一年。 本项目服务一采3年,合同一年一签,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5 | 项目实施地点 | 屈原路办公区、人民南路行政办公区,育才路办公区。 |
6 | 项目实施范围 | 机关院内秩序维护、车辆停放、保安、保洁、水电管理、监控管理、绿化管理、消防管理、院区管理、其他管理等综合劳务(物业)服务;后勤服务、会务服务、文印服务、食堂餐饮服务、驾驶服务,以及办税大厅办税缴费业务辅导。 |
7 | 项目相关单位 | 需求部门:办公室 |
验收部门:办公室 | ||
8 | 采购意向公开 | R本项目已于2024年4月24日公开采购意向 |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 ||
9 | 支持中小企业 | £本项目(第 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R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
项目联系人:刘静联系人办公电话和手机:0743-*******
采购需求2024年泸溪县税务局购买后勤服务及纳税辅助服务项目
序号 | 服务区域概况 | 服务名称 | 配置岗位(单位:个) |
一、泸溪县税务局人民南路行政办公区(管理岗位1个) | |||
1 | 服务地址位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人民路137号;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 2716.47平方米 ;职工住宅配套面积:3200平方米。会议室4间。 | 会务服务 | 1 |
2 | 食堂 | 3 | |
3 | 保安 | 3 | |
二、泸溪县税务局屈原路办公区 | |||
1 | 服务地址位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屈原路112号;综合办公区建筑面积 3406.89平方米(含综合业务/办公区),职工住宅配套面积:2464.41平方米;会议室3间 | ||
2 | 食堂 | 3 | |
3 | 保安 | 2 | |
4 | 保洁 | 1 | |
5 | 司机 | 5 | |
三、泸溪县税务局育才路办公区 | |||
1 | 服务地址位于泸溪县武溪镇白沙朝阳路112号;综合办公区建筑面积 1474.40:职工住宅配套面积:3924平方米; | 保安 | 1 |
四、政务中心办税辅导员 | 12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 务 标 准 |
1 | 管理人员 | 负责泸溪县税务局后勤物业服务整个项目的管理事务 |
2 | 保安服务 (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 1、办公大楼24小时保安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1小时至少巡查1次;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 3、进出办公大楼及小区的车辆停放有序,安全通行,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积极主动协助信访、公安等相关部门,做好集体上访人员的工作,对静坐或闹事行为进行劝离或制止,全面配合或听从业主单位的调度。 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单位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6、以及其他临时性服务。 |
3 | 保洁服务 | 1、合理设置果壳箱或者垃圾桶,垃圾实行分类收集袋装化,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2、办公大楼按投标书项目及其标准执行,所有保洁内容都随时保洁。 3、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专业维保公司以外安排的作业,药物、材料费由甲方负责)。 4、办公楼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每日保洁至少2次。院内发现垃圾及时清理。 5、宿舍楼梯过道、公共区域每周至少打扫一次。 6、以及其他临时性服务。 |
4 | 会务服务 | 1、接到会议通知后,提前30分钟做好会务及接待准备。 2、为会议室提供茶水、空调开放、音响开放、灯光、卫生清扫以及按要求协助摆放桌牌、会标等其他服务。 3、会议培训需要住宿或休息,安排人员值班。 4、严格执行保密要求,妥善保管会议文件资料。 5、每日对办公楼的报刊、杂志、信件、邮件等做到及时收集、发放无误。 6、以及其他临时性服务。 |
5 | 食堂服务 | 1、烹饪制作: 由厨师按照规范的烹饪流程和卫生要求进行加工制作,注重菜品的口感、色泽和营养搭配。 2、就餐环境: 保持食堂的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提供舒适的就餐环境。 3、食品安全管理: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 对食品加工、储存等环节进行严格监控,防止食品安全事故。 4、特殊饮食需求: 考虑到不同人员的特殊饮食需求,如素食、清真、低糖、低盐等,提供相应的选择。 5、餐饮反馈: 设立意见反馈渠道,收集就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改进服务和菜品质量。 6、成本控制: 在保证餐饮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控制成本,杜绝浪费。 7、活动餐饮支持: 如为单位内部的会议、培训、活动等提供用餐服务。 8、以及其他临时性服务。 |
6 | 司机 (驾驶服务) | 1、持证上岗 2、行车安全保障 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乘客和车辆的安全。 3、路线规划与导航 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和实际路况,规划最优的行车路线,并熟练使用导航设备。 4、应急处理 在遇到突发情况,如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时,能够冷静应对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5、以及其他临时性服务。 |
7 | 办税辅导 服务 | 1. 热情接待 以友好、专业的态度迎接纳税人,询问其办理的税费业务类型。 2. 了解需求 耐心倾听纳税人的问题和需求,确保全面、准确地理解其意图。 3. 审核资料 检查纳税人携带的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准确。如不齐全,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的资料。 4. 讲解政策 根据纳税人办理的业务,清晰、准确地向其讲解相关的税收政策、法规和办理流程。 5. 辅导填报 辅导纳税人填写各类纳税申报表、申请表格等,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6. 系统操作演示 对于需要在电子税务局等线上平台办理的业务,为纳税人进行系统操作演示,指导其如何登录、操作和提交。 7. 解答疑问 在整个辅导过程中,随时解答纳税人提出的疑问,消除其顾虑。 8. 审核提交 对纳税人填写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再次审核,确保无误后协助提交。 9. 告知后续事项 告知纳税人办理业务的后续流程,如审批时间、领取结果的方式等。 10. 礼貌送别 业务办理完成后,礼貌送别纳税人,并表示如有问题可随时咨询。 在辅导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始终保持耐心、细心和责任心,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11、以及其他临时性服务 |
通过实施后勤(物业)服务和优质的办税辅导服务,达到管理有序、卫生清洁、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安全可靠、环境优美、形象良好的政务服务机关目标。
本项目服务一采3年,合同分年度一年一签,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如服务期限内上一年度经有关部门考核未达合格,则结束服务不再续签;如考核合格,可直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直至服务期限结束。
1、投标人报价包含人工费用(含工资、加班费、职工福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防暑降温、体检及教育培训费用、服装费、商业保险,管理费、税金、利润和不可预见费用等)、采购人提供各办事处日常使用的各种耗材及使用工具(如应对应急突发事件发生的费用、水费、电费、燃气费),以及除物业服务内容相关工作范围外的所有费用。
2、采购人不提供物业服务的开办费。
3、采购人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供门岗值班室及相关物业管理用房;该办公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由物业管理公司免费使用,并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办公桌椅,文件柜等;物业人员的住宿由物业管理公司自行负担。
4、本项目物业责任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如空调、监控、消防、灯具和水龙头等)维修配件及材料、保洁用品、绿化养护用品,食品耗材均由业主单位自行采购,维修配件及材料费用均不包含在物业服务费用之内。
5、房屋维修、外墙清洗工作由采购人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进行,费用不包含在物业管理费用之内,但物业管理公司有提供使用状况观察、巡视、检查、报告及提交维修方案责任,由于巡视、检查以及报告不及时,造成维修费用增加的需要承担过失责任。
6、化粪池清理、垃圾清运及处理费用由采购人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或专业人士负责,费用不包含在物业管理费用之内,但物业管理公司有提供使用状况观察、配合、检查、报告责任,由于检查以及报告不及时,造成费用增加的需要承担过失责任。
7、物业管理公司在本项目物业服务所需使用的设备、设施及工具,由物业管理公司自行配置。
8、物业管理公司所用的水、电、燃气、固定电话等费用由采购人支付,但物业管理公司应注重用水、电、燃气、固定电话费的节约。
(一)物业服务范围
1、卫生保洁及管理工作;
2、会务服务工作;
3、安全秩序维护和车辆管理工作;
4、辅导纳税人办理税费业务服务工作;
5、食堂餐饮服务工作;
6、驾驶服务工作;
7、中标人承诺提供的、以及其他相关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二)物业服务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机关大院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1、服务人员最低配备人员数量32人,具体如下:项目经理1人、安保人员6人、会务员1人、保洁员1人,驾驶员5人,食堂服务人员6人;办税辅导服务人员12人。
2、各投标单位所配备的物业服务人员应不少于最低人员配置要求,并将配备人员花名册、人员岗位安排计划、人员持证等进行详细的说明。
3、配备人员基本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两年以上物业服务经验,责任心强,具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有丰富的实际管理经验,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负责人。
(2)安保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持有保安证),年龄应保证男性不超过59岁,女性不超过55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品貌端正,身体健康,品德良好,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及违法犯罪记录。
(3)会务员:要求高中毕业或经职业学校专门学习和培训,有基本的礼仪知识,仪容仪表符合职业要求,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年龄在25~45周岁之间。
(4)保洁员:初中以上文化,年龄在55岁以下,品貌端正,身体健康,朴实肯干,经培训具有清洁工标准操作技能。
(5)司机:持c1驾照上岗,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55岁,品貌端正,身体健康,品德良好,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工作安排,能胜任外地出车。
(6)食堂服务人员:初中以上文化,男性年龄在59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岁以下,品貌端正,身体健康,持有厨师证和健康证,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工作安排,能胜任甲方安排的会议接待用餐。
(7)办税辅导员:初中以上文化,年龄在45岁以下,品貌端正,具备亲和力和耐心。
4、各类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泄露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5、各类工作人员要求具备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知识,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物业管理公司须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能等培训。
6、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必须按着装要求统一着装,佩戴胸卡,行为规范,仪容整洁,礼貌用语,热情主动。
7、各工作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要求进行合理的调配,专职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与其它单位合并使用及交叉管理,调配人员情况必须及时书面通报采购人并建立好用人档案。
8、所有物业服务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采购人满意才能继续留任,不满意须更换服务人员。
1、每半年进行1次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两次业主满意率调查(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泸溪县税务局物业服务考评暂行办法》)。
2、考核办法:考核工作由 泸溪县 税务局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小组按考核标准进行实施;考核采取每半年不定期随机抽查的形式。考核时,通知物业管理单位派人参加。考核小组对考核现场根据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登记在考核登记表,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双方签字后各持1份备查;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日常巡查考核制度及台账;考核(调查)情况以适当形式公布。
3、本考评办法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下为不满意,60—80之间为基本满意,80分及以上为满意,若连续两次考评达不到满意,则解除劳动合同并更换人员。
4、中标人须按国家、省、市规定,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因此产生相关劳资纠纷,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关一切法律责任。
5、以上考评办法为暂行办法,采购人可根据具体实施情况作出修改。
《 泸溪县 税务局物业服务考评暂行办法》
序号 | 标准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基础管理 | 15分 | |
1、物业管理是否根据本单位物业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流程、各岗位工作标准、考核办法。 | 1分 | 每发现一处不完整不符合本单位物业实际情况扣0.5分。 | |
2、物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管理、技术、应变、协调能力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 2分 | 无证上岗,技术水平、处理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差,每发现一处扣1分。 | |
3、物业管理人员是否每月针对自己负责项目拟定改进或培训计划;是否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审核、专业培训、各岗位人员配备是否有针对性,员工是否有完整人事及培训档案。 | 2分 | 管理人员未拟定改进或培训计划,员工未审核、未培训直接上岗、无完整人事及培训档案、岗位人员配备无针对性,每发现一处扣1分。 | |
4、员工统一着装(着装按有关部门要求统一),佩戴标志,作风严谨。 | 2分 | 每发现一人不符合规范扣1分。 | |
5、是否建立24小时值班电话,处理问题结果是否有回复有记录,是否定期向服务对象发放意见卡,满意率是否达到90﹪。 | 3分 | 未建立24小时值班电话、未登记、回复,未发放意见卡扣0.5分,满意率未达到90﹪扣1分。 | |
6、是否按合同要求配齐人员、人员变化是否及时向甲方报备,新招聘人员上岗是否经甲方同意等问题。 | 5分 (出现问题扣分不限) | 一般问题发现一次扣1分,项目主管未配齐扣2分,各岗位人员未配齐缺少一位扣1分,人员变化无报备、人员上岗未经同意每发现一处扣1分。备注:管理分不够扣直接从各相应问题项目中扣除。 | |
2 | 安保及车辆管理 | 30分 | |
1、有无查验外来人员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 8分 | 无查验、登记每发现一处扣1分。 | |
2、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安保人员按规定着装,提前10分钟到岗交接,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人员有无脱岗。 | 4分 | 无24小时值班及巡逻、人员脱岗扣2分,未按规定着装、着装不规范扣1分,未提前做好交接手续0.5分,工作不认真负责,不文明,发现一处扣1分。 | |
3、结合本单位特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安保人员每月定期岗位培训与应急演练。 | 4分 | 未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安全措施扣4分,每月未定期岗位培训扣3分,未进行应急、突发事件演练扣2分。 | |
4、各种车辆管理有序,无堵塞交通现象,停车场有人疏导,管理有序,排列整齐,各通道及出入口畅通。 | 5分 | 管理紊乱、交通堵塞扣4分,停车场无人疏导、车辆乱停放,排列不整齐发现一次扣1分,通道及出入口不畅通每发现一处扣1分。 | |
5、岗位设置合理,做到齐装满员,所配人员必须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精。 | 4分 | 岗位人员配备缺一人扣2分,应变能力、警惕性差扣1分,责任心差、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未登记每发现一次扣1分,基本装备未配齐、影响正常使用每发现一次扣1分。 | |
6、熟悉岗位周围环境及各种设备包括消防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 2分 | 周围环境不熟悉扣2分,设备使用不熟悉发现一样扣1分。 | |
7、其他相关安保问题。 | 3分 (出现问题扣分不限) | 一般问题每发现一处扣1分,因安保人员问题出现的如单位重要物品及财物丢失的扣10分,出现危及或影响重要部门及领导正常办公和人身安全的相关恶劣事件,安保及车辆管理分全扣。 | |
3 | 环境卫生管理 | 30分 | |
1、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保洁。 | 4分 | 未实行责任制,无责任范围的扣4分,未实行标准化保洁的扣2分。 | |
2、环卫设备完备,垃圾箱、果皮箱设备完好。 | 1分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
3、每天上班时间前30分钟各完成一次保洁,其他时间实现动态保洁。 | 3分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 | |
4、所有保洁区域保洁工作符合各区域标准要求。 | 10分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 | |
5、垃极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 | 3分 | 每发现一处垃圾扣1分,未达到垃圾日产日清的扣1分,未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扣1分。 | |
6、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烟缸部分目视无明显痰痕,烟缸内烟蒂不得超过3个,痰盂缸被污染一次即清理。 | 3分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 | |
7、按规定要求保洁人员在岗在位。保洁作业人员按规定穿工作服和佩带工作证,遵守劳动纪律,不擅自离(脱)岗,不与人闲谈。 | 3分 | 保洁人员脱岗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未按规定穿着和佩带的每项每人每次扣1分,发现违反劳动纪律情况的每项每人每次扣1分。 | |
8、未发生因物业方面问题而造成的影响较大的环境卫生问题。 | 3分 | 发现或有人举报、投诉环境卫生出现问题的,经查实确系物业方面问题而造成的,一般性问题扣1分,严重问题、影响恶劣的扣3分。 | |
4 | 其他管理 | 25分 | 厨房,驾驶员,会务,办税辅导综合打分 |
1、物业服务目标:通过实施物业服务,达到管理有序、清洁文明、卫生干净、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安全可靠、环境优美、形象良好的机关大院目标。
2、投标人须在本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有开展此项业务的成功案例。
3、中标人负责水电日常维修服务(其中住户的水电设施的维修材料费用由住户负责)。
4、投标人须有专人定期进行走访服务,现场办公,出具最佳现场管理方案或建议,协助客户单位做好现场管理及考核考评工作。
5、投标人须作出以下承诺:对于被盗案件,经公安机关鉴定属于外来犯罪分子以撬窗、破门等手段入室作案的;对于因物业管理公司巡查不到位,致使隐患发现、排除不及时所造成的消防事故;对于因维护、保养、管理不到位,隐患发现不及时所造成的设备设施的损坏,或其他因人为疏忽造成大院内车辆被盗等安全事故,经公安机关鉴定后物业管理公司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投标人还须作出以下承诺:
(1)中标人上班人员保持着装整洁整齐,上班时间不得抽烟、吃槟榔、私带小孩上班。
(2)采购人院内装修管理,中标人负责督办和检查院内施工方办理装修手续和装修人员进出手续。
(3)院内临时停车管理。严格要求办理临时人员出入证,凭身份证或出入证进入院内,非采购人职工车辆不得在院内过夜或临时停放不超过4小时。
7、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采购人的物业服务范围、物业用房、物业服务办公条件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物业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物业服务费用或索赔要求。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概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不单独或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8、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该项目服务周期较长,人工工资等价格的波动、国家政策变化等各种因素所带来的风险,采购人原则上不调整中标价格——除因国家、省、市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的例外;如因国家、省、市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并超过该年合同约定价5%(不含5%)的标准,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或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采购人按半年度考核,在下半年度初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工作情况出具服务质量考核结果,考核得分低于80分时,按照物业管理服务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相应扣款或处罚。
10、签订合同后,服务费用按月支付,采购方于下个月15日前凭物业服务企业提交的正规服务发票(物业服务发票)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上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服务费。
带“★”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条款,各投标单位须逐条进行响应,如有偏离或缺漏,视为无效投标。
标签: 辅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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