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关于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遴选1家社会代理机构,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招标代理机构参与。
一、项目概况:
我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共计3个。实施范围:刘桥镇杨庄行政村,四铺镇周陈行政村和五沟镇庙前行政村。根据项目区镇村地理位置,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和监理招标划分1个标段,设计费用约40万元,监理费用约40万元,拟遴选1家社会代理机构。
二、对被邀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已在淮北市公共交易中心进行网上登记备案。
3.需在淮北市内设立有分支机构,有固定营业场所;
4.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2023年第四季度招标代理机构星级评定为四星级(含)以上代理机构;
5.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淮北市公共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因招标代理信用扣分。
三、报名时间及需要的资料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31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2024年8月 1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2024年8月2日:上午08:00—10:00;
不接受邮寄材料和电话报名,需现场投送报名资料,报名资料现场审核,资料合格的参与摇号。
2024年8月2日上午11时00分,在濉溪县农业农村局一楼大会议室现场摇号,参与现场摇号人员需持公司授权委托书。
2.报名地点:濉溪县农业农村局一楼东侧工程建设管理股,联系人:周航,电话0561-*******。
3.报名资料:参加本次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套(按照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名日期等,联系人名字及联系方式,每页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在淮北市固定营业场所证明;
(3)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
(4)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5)企业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截图,淮北市公共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因招标代理信用扣分。
四、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执行。
五、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编制时间为签订合同后七天内完成(不排除委托人要求提前完成编制工作)。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具备工程设计招标的相关资料,每延误一天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招标代理费用的总金额。
2、代理机构应对所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科学性、准确性、一致性负责。如因招标文件出现错误的情况,致使招标工作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招标代理费用的总金额。
3、如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相关费用并县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三年内禁止参加县农业农村局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遴选。
六、联系方式:
邀请人:濉溪县农业农村局工程建设管理股
联系人:周航
联系电话:0561-*******
标签: 遴选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