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屋面修缮及附属生产设施配套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泸水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屋面修缮及附属生产设施配套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泸水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屋面修缮及附属生产设施配套工程全过程

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泸水汇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泸水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就泸水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屋面修缮及附属生产设施配套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谈判申请人就本项目所需的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谈判。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泸水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屋面修缮及附属生产设施配套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项目编号:LSHN-CG-*******

3、采购上限价:7.4万元。

4、服务范围:(1)设计阶段:初设概算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审核成果符合相关规范要求;(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实际工程量确认、工程变更及签证的工程量价审核;本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全部价款支付审核控制及工程索赔的处理、工程索赔资料审核、协助工程合同商务谈判及造价条款的拟定;施工方案优化的经济比选;工程数量台账的审核;参与工程主要材料的市场调查、提供参考信息等全过程跟踪服务工作。(3)竣工阶段: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审核成果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配合本项目的审计等相关工作。

注:具体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以采购人委托为准,采购人保留调整服务范围的权利。

5、服务期:造价咨询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造价咨询任务完成并配合采购人完成审计工作,各阶段造价咨询工作须满足业主需求时止。

6、服务地点:泸水市六库街道新寨村。

二、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造价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并注册于谈判申请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或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或新成立的企业未经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谈判申请人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谈判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良好的商业信誉指:谈判申请人在本项目谈判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供应商须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生成的信用报告,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60日内提供的信用报告均为有效。。(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会议结束后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谈判小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7、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招标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凡是符合资格要求的有意谈判申请人请于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0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到指定地点(泸水汇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谈判文件。谈判申请人获取谈判采购文件时须出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未授权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注明:1、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谈判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谈判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谈判申请人自行承担。)地点:世纪鑫城A幢S-A-302号商铺;联系电话:0886-*******

2、本项目不提供邮寄谈判文件的服务。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年8 月06 日下午15时30分前(北京时间);谈判地点:世纪鑫城A幢S-A-302号商铺;(泸水汇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上发布,供应商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谈判公告的全部内容;公告如有变更,将通过上述媒介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泸水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罗老师

手 机:155*****518

地 址:泸水市六库街道向阳南路67号

采购代理机构:泸水汇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老师

手 机:0886-*******

地 址:世纪鑫城A幢S-A-302号商铺

日 期:2024 年7 月31日


标签: 生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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