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自来水厂建设及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第二自来水厂建设及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华县城第二自来水厂建设及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已由南水〔2016〕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南华县城第二自来水厂建设及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新建4800 m3/d水厂处理厂一座及相关附属实施。
2.2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南华县城第二自来水厂建设及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沙桥镇水厂土建及安装
合同编号:NHX-SQSC -SG-01
建设内容:新建4800 m3/d常规水处理构筑物一组(配水井、栅条反应沉淀池、虹吸滤池、1000 m3清水池各一座)及加氯加药间、综合楼等相关附属实施。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要求申请人具备下列要求:
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云南省外的申请人还需具备《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
3.2 联合体申请人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6年8月29日至9月2日,每日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政务中心一楼)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标段。
5.2 邮购《招标文件》的申请人,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5.3条款所要求的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5.3 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递交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⑵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⑶营业执照、⑷资质证书、⑸组织机构代码证、⑹安全生产许可证、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8)项目经理(建造师)身份证、(9)云南省外的申请人还需具备《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9月23日下午15:00时,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政务中心三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华县城第二自来水厂建设及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王歆
联系电话:151*****41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靖皓、闻耕
传 真:****-********
电子邮箱:ynry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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