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中心城区生态绿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第三分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中心城区生态绿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2#、4#地块沥青混凝土招标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中心城区生态绿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第三分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中心城区生态绿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2#、4#地块沥青混凝土招标公告

第三分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中心城区生态绿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2#、4#地块)沥青混凝土招标公告
2024-07-30
2024-08-02 11:00
材料采购
公开招标
普通投标
集中采购
2024-08-02 13:00
合理最低价
①供货完成并结算后付至合同结算款的60%。②2024年12月31日前付至合同结算款的100%。

招标文件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中心城区生态绿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2.工程地点:新疆新星市Z502与文汇路交叉口东南约150米

3.建设单位: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3(M2 )

6、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 。

2、质量要求:

2.1原材料的技术和质量要求

2.1.1 水泥

2.1.1.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75-2023等的规定。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2.1.1.2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2.1.1.3 结构用普通混凝土的配制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不小于42.5级 ,水泥的碱含量不能超过0.6%。

2.1.1.4 水泥在使用前,应有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复试报告,并满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相关报告各项品质指标齐全,包括:氧化镁含量、三氧化硫含量、细度、凝结时间、安全性、抗压强度、抗折强度。

2.1.2、细骨料

2.1.2.1 细骨料宜选用粗砂,要求有良好的级配。

2.1.2.2 要求砂的含泥量(按质量计)不大于3.0%;泥块含量小于1.0%,细度模数:粗砂在3.1%~3.7%。

2.1.2.3 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有关规定。

2.1.3、粗骨料

2.1.3.1 粒径5~25mm,质地坚硬,连续级配的碎石或卵石。

2.1.3.2 要求使用低碱活性骨料,含泥量(按质量计)不大于1.5%,泥块含量不得大于0.5%,

碎石中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应大于15%。

2.1.3.3 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有关规定。

2.1.4、道路石油沥青

2.1.4.1道路石油沥青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的相关规定。

3、沥青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技术要求

沥青混凝土的各项技术要求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的有关技术要求。

4、沥青混凝土的技术要求

4.1、技术要求:沥青混凝土的质量水平应满足沥青混凝土相应的现行国家、行业的全部相关要求与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GB*****-96、CJJ1-2008。

4.2、其他要求

5、特殊预拌混凝土的技术要求

6、资料要求

7、环保要求:乙方在保证提供符合国标的合格产品的同时,满足业主、监理、甲方提供的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GB*****—2001环保标准和技术交底要求,在与所采用的技术规范不同时,按较高要求的技术规范执行。

8、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叁天通知中标单位 。

9、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无 。

2、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一般纳税人 。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 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5416 T 。

2、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税率(13%)

3、其他报价要求: 无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自提,双方对混凝土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电汇、转账、银行承兑 。

2、支付时间:①供货完成并结算后付至合同结算款的60%。

②2024年12月31日前付至合同结算款的100%。

3、发票约定: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第七条: 投标须知

1、投标网址:施工云采网(http://www.zgsgycw.com/)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标。

(1)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3)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4)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八条: 时间要求

  1. 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 08月 1日 16时 00分
  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11时00分。

3、开标时间: 2024年 08月 02日 13时00分。

第九条: 其它

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采管理部。

2、投标方在货物全部供齐之前,不得因资金问题停止供货,影响正常施工,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对投标方的要求

(1) 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省、直辖市环保部门要求;

(2) 出场车辆整洁,车况保持良好;

(3)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 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车辆和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4、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须由招、投标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到招标方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材料明细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水泥稳定碎石

/

t

4500

2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AC-16

t

1000

3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氧化铁红AC-10

t

800

工期要求
满足施工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满足施工要求

质量要求
满足施工要求

技术要求
满足施工要求

材料招标明细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交货日期技术指标厂家备注
水泥稳定碎石通用3,600.002024-08-05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1,000.002024-08-05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0C800.002024-08-05
招标澄清补遗
标题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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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您还不是材料供应商!
采购方信息
施工单位项目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地区
***
******

报价地址:*****" target="_blank">http://www.zgsgycw.com/Sell/Material/Bid/Open?Id=*****
,新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区生态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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