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整修基层房屋及道路设施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某单位整修基层房屋及道路设施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整修基层房屋及道路设施项目(2024-JWXJTC-G1001)(第1包)已按相关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某单位整修基层房屋及道路设施项目。

2.2建设地点:塔城市、乌苏市、沙湾市、和布克赛尔县。

2.3项目概况:该项目包含院内道路沥青铺设及路沿石安装、楼内暖气管网更换、楼顶防水、照明设施安装、排水设施维修、淋浴室改造、冷藏库改造、库室改造、接待室维修等(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14元。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60天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并交付使用。

2.5招标范围:按照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内容完成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拟格式,提供承诺书或提供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拟格式,提供承诺书);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登记备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疆内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服务队伍,外地企业须有进疆备案证明。

(二)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投标供应商已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注册登录网址https://www.plap.mi1.cn)。

(四)投标供应商须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控股企业。

(五)投标供应商需出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质量员)的相关证书、缴纳社保凭证和劳动合同,且签订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承诺书。

(六)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均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1.附无在建承诺书;2.如有在建项目,但在建项目己变更,提供相应变更证明材料)。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1.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时间:2024年 7 月30 日至2024年8月5日10:00-19:00(北京时间)。

5.2 发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299号办公楼1栋8层

5.2发售方式:采取线上和线下发售方式。

线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文件发售期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为本公告中的“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八)”及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发送至**********@qq.com邮箱,联系方式:0991-*******,收到邮件后确认报名无误后以邮件方式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要求: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线下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299号办公楼1栋8层(新疆若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资料为“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八)”及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资料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开标室

6.3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2024年8月2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媒介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单位

联 系 人:帕先生

电 话:131*****55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若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299号办公楼1栋8层

联 系 人:陈冲、牛小娥

电 话:0991-*******189*****251

十、监督人联系方式

杨先生 173*****276

★供应商投标时,除投标文件要求外,授权投标代表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另需线上报名单位携带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复印件两份、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开户基本信息,加盖公章)交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请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使用投标公司基本账户进行汇款,在银行汇款单备注栏备注项目编号。)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塔城地区,塔城市,乌苏市,乌鲁木齐,塔城,0991-

标签: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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